随着中央和省上一系列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越来越狭小,保持农民收入稳定增加,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努力实现劳务经济的超常规发展,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两大重要支柱。“十一五”时期要进一步发挥优势,保持我省特色农业发展的好势头,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省内基本自求平衡的同时,按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格局,继续从战略性主导产业、区域性优势产业和地方性特色产品三个层次上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完善提高优势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搞活农产品流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议》提出要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减少农民、富裕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一项战略性任务,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走出农业、走出农村、走出甘肃。进一步开拓劳务市场,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劳务输出管理服务组织,建立跨省区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扩大输出规模,提高劳务经济效益。
改善农村基础条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重点。针对我省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建议》提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继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乡村道路建设为重点,组织实施好“六小”工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广播、电视和电话“村村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发展县域经济是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发挥城市对农村带动作用的重要途径。今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重大决策,制定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撑。《建议》提出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县域特色,提高县域二、三产业和城镇化水平,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加强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县城和建制镇建设,健全与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使其成为产业发展、市场活跃和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经济社会要素聚集区。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制度保障。要继续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管理民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四)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协调区域发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决定了经济发展的增长主要靠城市带动。必须加快城市经济的发展,使城市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龙头。
《建议》明确提出,要按照城镇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制定科学可行、适度超前的城镇建设规划。要进一步加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提高聚集生产要素的能力,辐射带动全省的发展。增强和完善兰州的城市功能,使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依托中心城市和交通干线,加快建设不同类型的区域经济中心和功能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以西陇海兰新经济带为基础,以兰州为中心,以天水、酒嘉为两翼,其他市州为组团,经济特色各异、优势明显,辐射带动全省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目前,我省还有169.3万绝对贫困人口和442.4万低收入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23.4%、乡村人口的31.7%,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和中南部地区,扶贫攻坚的任务十分艰巨。我省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加快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发展。《建议》确定,要在经济政策、资金投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继续加大支持力度。这些地区也要立足于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创新发展模式,培育主导产业,增强“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