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农村劳动力输转量年均增长15%,到2010年达700万人次,劳务收入210亿元;
——新增就业6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200万、240万、165万、145万和60万人以上;
——组织实施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规范化;
——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00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占2%,高级工占18%,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5万人次,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50%,实施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