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5日在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 苏志希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甘肃省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5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各项方针政策,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据快报统计,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实现1233750万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11.02%,比上年增长18.45%。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实现2545551万元,完成任务的108.33%,比上年增长18.12%。全省财政支出实现4280367万元,比上年增支711001万元,增长19.92%。预计全省能够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并消化历年财政赤字2.5亿元以上。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战略方针,有力支持全省经济发展。抓住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认真落实国家稳健财政政策,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和企业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当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36.4亿元,合理安排,及时拨付,有力支持了我省农林水利、生态环境、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省级预算安排重大项目前期费由2004年的2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积极支持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通过争取中央补助19.3亿元、省级转让国有企业股权收益及预算安排近10亿元,重点支持了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性关闭破产,基本完成了第二批中央在甘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启动了省属及省属下划国有工业企业、农垦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7.3了亿美元,增加了我省公路交通、生态环境、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二)加大支持“三农”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一是全面取消农牧业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取消了农业税、牧业税和除烟叶税外的农业特产税。当年下达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16.65亿元,比上年增加6.03亿元,对市县取消农牧业税后形成的财力缺口给予全额补助。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相比,全省农民减负总额达到13.2亿元,人均减负65元。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继续争取国家支持,重点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等项目,改善了农村基础教育条件,并筹集资金20630万元,对43个国扶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了“两免一补”,全省近150万名农村学生享受了免费教科书,近102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除了杂费。三是加大粮食直补工作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4969万元,比上年增加4733万元,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民的补助力度。四是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各级财政拨付扶贫开发专项资金101336万元,其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3380万元,重点落实了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农村劳动力培训等扶贫措施。五是增加投入,推进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筹集资金4079万元,支持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试点范围由5个县扩大到14个县,参合人数达到255万人。大力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了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积极进行了“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