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解决群众生活困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一是努力增加社会保障投入,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当年拨付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70362万元,保证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完成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佝失业保险并轨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拨付资金17449万元,支持了就业再就业工作。二是提高城。市居民低保标准少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统一提高10%,当年全省月均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2.7元。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47109万元,保证了城市低保政策的落实,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三是加大救灾投入力度,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累计下达救灾资金18796万元,支持了抗灾救灾。拨付资金4979万元,积极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四是加强资金管理,切实解决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落实军人优抚安置各项政策。
(四)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先后出台了许多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政策措施,对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努力提高县乡财政保障水平。当年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工资性转移支付达到70.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当年增加13.8亿元,是实施转移支付制度以来补助力度最大的一年。二是完善财政激励机制,认真落实中央“三奖一补”政策。当年下达奖补资金39972万元,鼓励县乡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压缩财政赤字,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三是实行阶段性财政优惠政策,将57个县省级参与分享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加部分实行全额返还,加大了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四是提高乡镇公用经费水平,支持改善乡镇办公条件,按每个乡镇增加10万元的标准,补助资金12950万元,较好地保证了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五)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坚持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继续细化和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省级全面编制了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更加规范,预算内容更加细化。部分市本级也编制了部门预算草案。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省级基本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大部分市州稳步推进了国库直接支付改革。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当年全省实现采购23.4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切实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了对重大项目前期费、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资金、“两免一补”等专项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保证了省委、省政府确定重大财政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在报告当年工作的同时,需要对“十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情况进行简要回顾。在过去5年里,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抓住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坚持公共财政方向,集中财力办大事,将有限财力向基层、“三农”、公共服务及困难群众倾斜,不断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企业改革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这一时期是我省历史上财政收入增幅较大、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群众得到实惠较多的时期之一。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由2000年的61.29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23.38亿元,年均递增15.02%;人口径财政收入由2000年的107.6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54.56亿元,年均递增18.78%;财政支出由2000年的188.23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428.04亿元,年均递增17.86%,财政收支跨上了“三个新的台阶”,增幅均高于当期生产总值增长。实现了国家统一规定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和当年收支平衡并累计消化财政赤字近4亿元“两个历史性转变”。提前一年全面完成了财政“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