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国务院“新36条意见”
大力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委 员 刘智伦
一、现状
“十一五”期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和2005年国务院“鼓励非公经济发展36条意见”, 全市非公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全市非公经济年均增长保持在15%左右,高出其它经济成份年均增幅。截止到2009年底,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新增加值86.2亿元,同比增长10.6%,占全市GDP的比重为33.2%。全市个体工商户4.26万户,从业人员9.85万人,注册资金6.29亿元;私营企业4355户,从业人员4.57万人,注册资金44.19亿元。非公经济在全市第三产业中,即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工矿采掘业等行业处于绝对优势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几年,全市非公经济虽然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其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市非公经济发展起步缓慢,基础薄弱,规模偏小,不少民营企业依旧处于资本初始积累阶段。二是多数民营企业生产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初级产品和传统产品多,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名牌产品少。三是非公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主要集中在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中,产业特色不明显。四是绝大多数民营企业科技水平相对比较低,企业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弱,民营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少。五是民营企业在创新发展思路、企业管理水平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其自身发展的问题。六是全市非公经济发展的投融资等外部环境以及其它软硬环境还亟待提高。
三、建议
2010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称之为国务院“36条意见”和“新36条意见”。为此,全市非公经济应当从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及非公经济发展“新36条意见”,结合天水—关中经济区建设规划,和我市“十二五”规划发展蓝图,早日筹划非公经济发展总体安排部署,真正使非公经济在全市经济建设中得到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制定出台《天水市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非公经济发展规划》。结合全市“十二五”规划制定工作,科学合理地规划好全市非公经济发展蓝图。从非公经济发展产业目标、产业重点、产业分工、产业布局和产业部署等领域安排筹划,通过非公经济发展规划,真正引领非公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在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中做大做强我市非公经济。
(二)引导和支持非公经济由第三产业向第一、二产业有序转移。目前,从事第三产业的民营企业已经积累了较为充余的再投资资本,市、县区各级政府应当尽快出台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民营企业有序进入全市第一、二产业谋求更大发展。
(三)吸引民生银行等国内民营商业银行来天水落户,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鉴于目前县级以下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只保留“储蓄”功能的现状,建议我市能够进一步采取政府直接干预的调控措施,吸引国内民生银行等民营金融机构入驻天水,真正开放市内金融市场,及早形成为包括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提供完善金融服务的便利市场氛围。
(四)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和投资渠道,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全市社会性文化、教育、卫生投资领域谋发展。我市要建设文化大市,要加强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要建立城乡统筹的全民社保医疗体系,都应当学习借鉴沿海先进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入民间资金共创双赢共同发展。
(五)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县域经济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县域经济特别是许多小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应率先引入民间资本进入,即可通过采取国际通行的BOT投资方式,将部分基础市政设施项目交由民营企业来承担建设完成,以加快城镇一体化建设。
(六)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以扩大对外开放的新姿态吸引外商外资来天水投资,增加民营经济中的外资投资比重。我市应当十分重视借助关中—经济区规划全面建设的有利时机与条件,扩大对外投资项目推介力度。坚持每年利用伏羲文化节会等大型活动,以及麦积山石窟、大地湾遗址等知名旅游品牌,尽量多吸引海外投资商等来天水观光考察,选择投资项目。同时,也要十分重视走出去到海外地区推介招商投资项目,真正吸引更多地海外投资来天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