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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劳动保障局落实有关政策 台港澳人员来我市就业手续简化 |
(2005-10-14 10:35:02)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天水日报 成科峰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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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保障部出台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贯彻落实这一规定,近日,市县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厂矿和企业,对前来我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进行全面模底,为他们建立管理台账,创造宽松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从10月1日起,来我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的限制条件将变得更宽松,将取消工作经历和岗位限制、简化手续、办理社保、取消年检、取消收费、强化备案等。台港澳人员如果要在我市就业,可直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手续,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要为被聘用的台港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社保经办机构还将为参保的台港澳人员建立终身不变的养老个人账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在天水工作的台港澳人员,凡原《就业证》有效期在今年10月1日期满的,需继续延长聘雇就业期,用人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香港、澳门居民应及时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证》备案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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