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各级检察院抓住政法机关集中进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在规范自身执法行为的同时,不断强化诉讼监督措施,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案件145件175人,纠正公安机关不当立案17件20人。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但不符合逮捕条件的1648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对移送起诉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328案528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追加逮捕18人,追加起诉6人。对检察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抗诉68件,法院审结21件,改判、发回重审15件。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91件,抗诉160件,法院审结87件,改判、发回重审57件。
为了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去年省院组织市、县两级院重点开展了几个专项活动。一是对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进行专项检查,重点监督了通知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未重新提请逮捕也未移送起诉的138起案件,纠正了一批压案不查、久拖不决问题。二是开展取保候审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不当适用取保候审、该退还保证金不退还等问题作了严肃纠正。三是开展办案时限专项监督,对办案期限将满的471件案件进行催办、督办;对发生的超期羁押问题,均及时作了纠正。四是开展留所服刑专项检查,发现违法留所服刑已决犯 179人,经监督全部投监执行。五是组织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2002年至2005年8月办理的522件抗诉案件和133件建议再审案件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健全了案件台帐,落实了跟踪法院审理情况的责任。通过开展专项活动,有力地推动了诉讼监督工作。
四、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按照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和省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去年5月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一是以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和监所、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为重点,对各业务环节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特别是2003年以来发生的错案,进行集中查摆、剖析和整改。省院专门整理印发了近年我省检察机关发生的执法不规范、个别干警徇私枉法和出现办案安全事故的三个典型案例、供各级院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把制度建设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中心环节来抓,对原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办案办事依法公开制度和责任查案制度。省院制定了《公诉案件质量考评办法》、《民事行政办案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认真组织落实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备案审查和作撤案、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院审批制度、无罪判决案件督查和定期分析制度、申请赔偿不予确认报上一级院批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市、县两级院也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和新制定了一批具体工作制度。三是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建立制度重要、落实制度更重要"的观念,严格执行制度,保证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到每起案件和各个办案环节,保证好的制度切实发挥作用。四是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组织实施了全员培训考核。为了强化培训考核效果,省院专门制定错案标准,督促各级院自查并深刻剖析存在的错案和执法不规范问题,对责任人进行重点培训考核,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在干警中引起了强烈震动,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各级检察院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推动了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开展。
(一)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得到提高。去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把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查摆和剖析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工作、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从实际出发确定近中期整改目标,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使广大党员干警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增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观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