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廉洁履行职责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通过积极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依法行使职权。为了整合全省职务犯罪侦查力量,省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反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决定》,着力强化省、市两级院侦查指挥中心的组织协调作用,提高发现案件、突破案件的整体能力。市级院充分发挥办案主体作用,带动基层院办案。深入落实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的工作向侦查环节延伸,帮助把好证据关,侦查部门的工作向审查逮捕、起诉环节延伸,及时补充完善证据,合力提高查办职务犯罪侦查、逮捕和起诉水平的"两个延伸"措施,加强了内部工作衔接和配合。修订完善《甘肃省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科学的侦查工作考评体系。这些工作思路和措施的落实,有效调动了各级检察院的办案积极性,保证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50件672人,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贪污贿赂案483件587人,渎职侵权案 67件 85人;提起公诉 335件 40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2亿元。
(一)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 10万元以上大案 178件,同比上升3.5%,其中犯罪数额超过100万元的案件8件。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56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要案同比上升14.3%。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张玉舜受贿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毛郁生受贿案、兰州市建委原副主任梁鸿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案件的查处,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立案侦查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0件,是近年来最多的一年。平凉市崆峒区花所乡派出所原所长郑发祥为逼取证言将农民韩某殴打致死,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后,郑发祥被判处无期徒刑。
(二)严肃查办社会关注的行业和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深入社会反映较大、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行业和部门,排摸案件线索,深挖窝案串案,查处了一批利用社会管理职权、借改革之机索贿受贿,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带有行业特点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财政、土地、交通、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60人,公安司法人员64人,金融、电力、社会保险、教育、卫生等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156人。
(三)案件质量有比较明显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管理,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较过去有了新的提高,当年立案案件的侦结率达到77.5%,撤案率、不起诉率、无罪判决率分别下降了2.7、9.6和4.8个百分点。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不断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年共有127件拟撤案、拟不起诉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监督,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意见7件,检察机关采纳了6件,促进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各级检察院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开展重大公共投资和国家建设工程专项预防、重点行业领域系统预防及个案预防,组织实施职务犯罪预防项目437个。加强工作调研,形成了一批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成果。省院制定了《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规定》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组织专家对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甘肃省职务犯罪预防条例(草拟稿)》做了进一步论证修改,努力使这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