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记者了解到,天水市麦积区法院对发生在当地的一起“易拉罐中奖”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该院认定,天水市麦积区农民刘柏义、汪彦革,在麦积开往清水县的长途班车上,伙同他人用假冒易拉罐中奖并转让的手段骗走同车乘客李某、高某等人现金共计10900元,法院以刘柏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汪彦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8年6月27日中午,刘柏义、汪彦革与吕根喜、唐彦云(2人已判刑)、陈爱军、张广平(均在逃)等8人共谋后,乘坐麦积开往清水县的一辆客车,当车行至社棠镇收费站附近处,几人用假冒易拉罐中奖并转让的手段,骗走同车乘客李某现金6000元。2008年7月12日,汪彦革伙同吕根喜、唐彦云、唐光明、陈爱军等7人,乘坐麦积开往清水县的一辆客车至社棠镇时,又以同样的方式骗走同车乘客高某现金2400元。2008年7月17日中午,刘柏义伙同吕根喜、唐彦云、张建荣、陈建军(均已判刑)在麦积开往成县的一辆客车上,又以假冒易拉罐中奖并转让的手段骗走同车一乘客现金2500元。案件侦破后,刘柏义被当地警方抓获,汪彦革向当地警方主动投案。(记者 郝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