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办发〔2009〕183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批转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
关于金融支持房地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各金融机构:
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业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金融支持房地产业发展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 2009年11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我市房地产业的金融服务,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与消费, 发挥房地产业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产业,对GDP的贡献率逐年提高,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直接带动着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积极支持房地产业发展意义重大。同时,房地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住房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对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支持城镇居民购房、拉动投资、扩大国内需求、推动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之后,我市房地产市场受到严重冲击,购房者的信心不足,购房群体普遍持币观望,加之全球性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对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对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好金融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支持,改进金融服务,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
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积极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筒子楼)改造等项目,积极发放住房按揭贷款,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二是积极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加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把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和房贷计划结合起来,认真组织落实好信贷资金,积极发放经济适用房开发贷款,保证经济适用房的合理供给。三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在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积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灾后重建工程的信贷支持工作。各金融机构要在坚持住房市场化和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住房保障的同时,对不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又无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解决其住房贷款问题。
三、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的信贷支持
按国家政策,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各金融机构要在落实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时,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程度合理确定。对于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贷款期限的年限界定可适当延长。对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通过增加共同借款人、增加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使购房人还贷能力达到要求。对有改善居住条件需求的客户提供以现房作抵押购新房的贷款服务。
四、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各金融机构要通过积极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主动采取措施,以合理的价格促进商品住房销售。特别是要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优化房屋供应结构,增强对市场风险的感知力和判断力,合理调整商品住房售价,促进销售增长,减少房屋空置率。
五、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信贷原则和监管要求,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和相关服务;对资金困难的经济适用房在建项目,在确保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应积极给予支持,促进项目按期建成。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于基本面比较好,有良好信用记录和较强竞争力,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向其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房管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等部门和房地产企业的信息沟通,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统计制度,完善市场监测分析机制,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调控措施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
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汲取次贷危机所引发的风险教训,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有资金比例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规定,严格杜绝“零首付”和“分期首付”等违规行为,认真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和《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普通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和灾区居民购置自住房的信贷支持。要在健全内部制约机制,提高风险意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控,主动识别和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促进我市住房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八、改善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各金融机构要把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与支持灾区住房开发建设结合起来,对受灾地区的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在贷款条件方面给予优惠,使灾区居民真正享受到住房信贷政策优惠,减轻购置住房的资金压力。要切实改善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时限和内部管理程序,设立市民反映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跟踪服务,搭建银企对接的互动互信平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主题词:金融 银行 房地产△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