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评估团经过评估认定:
天水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顺利达标

(文字:天水日报 配图:天水在线)
【天水日报讯】(记者徐强)12月14日,在天水宾馆召开的天水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上,省政府评估团认定:天水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顺利达标。
我市是全省第一个接受评估的国家二类城市。自12日起,由省政府组织,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语言文字专家、教授组成的评估团,对照《甘肃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对我市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全面客观的检查评估。

在为期两天半的评估活动中,评估团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问卷调查、实地测查等方式,对我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等语言文字工作四大重点领域的20家单位和秦州区建设路公共设施的用语、用字和综合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此次评估共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21次,查阅档案资料415卷,召开座谈会26次,问卷调查230人,随机访谈100多人次。

在12月14日上午召开的总结会上,评估团副团长、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副主任李贵富在评估报告中说,天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将政府的权威性、专家的学术性和广泛的群众参与性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了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机构到位、措施到位和宣传到位。通过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广大干部群众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明显增强,普通话已成为各行各业的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城市语言文字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全社会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已基本形成,“以政府为主导、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已经建立。

李贵富指出,天水市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性应用基本规范”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要求,基本能够适应天水市现代化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促进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提高市民语言文字素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为今后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评估团还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并希望我市要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积极开展对辖区内国家三类城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并把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工作向农村延伸,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总结会由评估团副团长、省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李文衡主持。市委常委、副市长陈伟作了表态发言。评估团团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叶绍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锐,市长助理彭鸿嘉出席了总结会。
来自全省11个市州政府有关领导、语委负责人和专家观摩了这次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