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新闻媒体与公共服务行业组检查评估反馈意见
省委宣传部基层思想政治处 副处长 贾玉兰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我受省语委的委托,代表新闻媒体与公共服务行业组,作天水市语言文字工作新闻媒体与公共服务行业领域的评估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12月12日至13日,我们新闻媒体与公共服务行业组在李文衡团长的带领下,对天水广播电视台、天水日报社、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天水市图书馆、天水宾馆、天水市百货大楼、天水羲通公交旅游集团等单位和一处公共场所(建设路)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评估组全体同志依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对照《甘肃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和评分细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查看环境、座谈问卷、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上述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我们先后听取了7个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语言文字档案资料累计30卷,召开座谈会7次,发放问卷40份,另发10份问卷分卷;随机访谈50人次;抽查了天水广播电视台的一个新闻节目、一个专题节目、三条广告,对其普通话的使用、屏幕用字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抽查了《天水日报》的报头、内文、广告等用语用字情况;还实地查看了受检单位的门牌、标牌、指示牌、广告牌等的用字情况。在评估过程中,各受检单位热情主动、积极配合,展现了良好的工作风貌。各受检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情况良好,新闻媒体单位在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用语用字方面发挥了应有的表率作用、宣传作用和引导作用,公共服务行业也形成了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成绩和经验
1.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制度健全
各受检单位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将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的工作任务分解到了各部门,目标明确,保证了语言文字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各单位还依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行业特点,对本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天水广播电视台制定了《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制度》、《字幕工作管理制度》、《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天水日报社制定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校对工作管理的规定》、《新闻质量监控办法及奖罚规定》;天水市图书馆制定了《天水市图书馆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使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另外,天水羲通公交旅游集团、天水市百货大楼在改制的情况下,租用办公地方,也仍然重视本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认真整改,效果突出。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促进普及
各受检单位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新闻媒体是宣传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主阵地,新闻单位对此认识明确,并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天水广播电视台利用新闻、专栏、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九届、第十届“推普周”期间,在主要栏目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播出了“小读者新华杯普通话演讲比赛”,“天水市第五届华语杯普通话演讲比赛”等节目,制作了以推广普通话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片,在主要频道黄金时段播出,共计播出1000余次。《天水日报》在“推普周”期间,大力宣传全市各界的推普活动,登载了大量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新闻报道。新闻单位为促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供了必要的舆论引导和舆论支持。
公共服务行业的各受检单位,在每年“推普周”期间,采用多种方式向职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作宣传标语牌、张贴宣传画,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3.以评促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各受检单位十分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本着“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规范用语用字的督查力度,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天水广播电视台对主要节目实行严格的三级审稿制度,对全台所有播出的节目进行全方位的监审、监听,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按照《天水广播电视台差错与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天水日报社对所有稿件、广告版面都坚持出版前的“三审三校”和出版后的“审计阅评”制度,对每日报纸审读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用语用字情况及时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天水日报社两报一刊多年来保持了差错率低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不超过万分之三的标准。
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建立了病历书写质量三级管理网络,对病历严格审核,提高了病历书写的质量。
各受检单位在认真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还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有效促进了普通话的推广和普及。天水日报社45岁以下的采编人员参加了市语委组织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达标率95%。天水广播电视台专职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水平达标率100%;一线的编辑、记者也都参加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达标率80%以上。天水市图书馆、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百货大楼、天水羲通公交旅游集团、天水宾馆等单位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人员,参加了市语委组织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达标率80%以上。
4.结合行业特点、强化规范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公共服务行业是城市的窗口,体现着城市的形象。公共服务行业的各受检单位根据窗口行业的特点,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了部门的管理目标,纳入了员工的聘用及考核要求之中,强化了员工的规范意识。天水第一人民医院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医院日常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面向服务对象的医务人员在工作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医院的公文、医疗文书、指示牌、电子屏幕等用字都做到了基本规范;天水市图书馆把说普通话和写规范字作为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天水宾馆把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结合起来,把普通话达标作为员工上岗的必备条件之一;天水市百货大楼要求面向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并对商场内张贴、悬挂的广告、指示牌、名称牌、商品标签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名人手书的名称牌制作了规范汉字的副牌,公共场所的用字也做到了基本规范。总之,公共服务行业的各受检单位都加大了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力度,加强了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强化了规范意识,提升了企业形象,提高了服务质量。

三、希望与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语言文字法规和知识的知晓率,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的持续发展。
2.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表率和榜样作用,以自身的规范行为来引导、带动全社会,不断提高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行业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认识,使“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名称牌、招牌、广告牌制作人员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3、天水市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优秀旅游城市,讲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对提升城市形象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要作用,建议出台相关的地方语言文字法规,严格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用字的监管力度,以保证社会用字的规范,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