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史载)近日,甘谷县小林机械厂等两户企业的财务账户先后各进账27万元,其汇款单位是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两户企业的54万元进账是“甘肃省2008年农业机械补贴产品”所得。
甘谷县小林机械厂等两户企业所生产的小型脱粒机,具有耗电小、体积小、重量轻、可进户入院等特点,适宜于现实低水平生产力发展的需求。甘谷县农机局积极向省局申请,请求给予支持、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经反复考核,决定将这两户企业进入“甘肃省2008年农业机械补贴产品目录”,即在该产品销售过程中,企业每台产品让利农户450元,企业所“亏”450元,由省上给予补贴。据悉我市仅甘谷两户企业“入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