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长安在有关座谈会上强调
科学规范有效约束领导干部用权行为
本报兰州12月14日讯(记者苟保平)省委组织部今天上午召开部分市州和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围绕如何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进行了讨论和交流。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侯长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侯长安指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我们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一贯要求,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结果。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充分表明了党对规范用权行为、防止腐败发生的坚强决心。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这一新要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确保权力始终在有益于党和人民事业的轨道上运行。领导干部要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必须从增强党性修养做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注意克服不愿接受监督、不敢接受监督、把监督看作是给自己找麻烦等现象,特别是要从一些反面事例中吸取教训,自觉养成在监督环境中工作的习惯,自觉把权力置于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总结和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始终以公心对待权力,谨慎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也要加强思想教育工作,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打招呼的要常打招呼,从细微处体现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侯长安强调,要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关键是要建立一套科学管用的制度规范,用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严格的监督机制,对权力的运行提供有效的约束和制衡。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分离的权力架构的要求,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有效规范部门职能,合理配置权力资源,科学制衡公共权力。要尽快健全新的党委领导体制下讨论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手续交接制度,科学规范干部的初始提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