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4日召开
本报兰州9月19日讯(记者张倩实习生万莎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今天上午召开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于9月24日在兰州召开,会期4天。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有清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杨作林、吴碧莲、丁泽生、李德奎、杜颖以及秘书长朱志良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议议程共十七项:
审议《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审议《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审议《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
审议《甘肃省厂务公开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审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暂行办法〉的决定》;
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平凉、定西、兰州三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汇报;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