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党的方针政策
扎实推进甘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甘肃省委副书记王宪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要加深理解,准确把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一是对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的认识和理解。对我省来说,在新农村建设的起步阶段,尤其要把发展生产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根本目的。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片面理解为新村庄建设;不能照搬照抄,盲目攀比;克服急躁情绪和“等、靠、要”思想。防止新农村建设“上热下冷”,变味走样,犯“过几年再反思总结教训”的错误。二是对“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认识和理解。我省工业化水平比较低,工业以能源、原材料为主,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链条短,同农业的关联度不大。城镇化进程缓慢,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普遍较弱。实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关键是从实际出发,在“促”和“带”的“结合”上下功夫。三是对“多予、少取、放活”的认识和理解。“多予”和“少取”,不可能包揽和解决所有问题,也不可能代替农村自身发展。从我省情况看,在“多予”上,地方财力捉襟见肘,短期内难以做到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在“少取”上,“三减免”的惠农政策使农民减轻了负担,但农民得到的实惠被农资价格上涨所抵消。应当立足实际,在“放活”上下功夫,加快农村综合改革,破除影响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激发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四是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主导产业的认识和理解。要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入的同时,注重发展投资少、见效快、与地方财力和农民增收直接相关的主导产业,使二者相得益彰。相对来说,我省人多、地少、钱缺。我们既要解决“钱进去”的问题,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加强金融机构对农村的支持和服务,激活民间资本,从多方面增加对基础设施和主导产业发展的投入,又要解决“人出来”的问题,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通过主导产业的拉动,促进农民增收。五是对发挥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作用的认识和理解。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是一种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关系,应注意把两方面的积极性都发挥好。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应注意通过“三抓”,更好地服务农民这个主体。抓“田间地头”,就是做好优势产业、特色经济这篇文章。抓“人头”,就是研究干部的思维方式、提高干部的思想水平,特别是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抓“市场端头”,就是研究市场供求关系,合理确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为农民这一主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