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
努力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洛桑灵智多杰
政法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立足点和着力点,就是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与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是要着力优化法治环境,努力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科学健康发展。经济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根本,而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发展经济的重要前提和基本要素,也是最重要的投资环境。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涉农经济违法犯罪,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各类涉农诉讼案件,平等保护各种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全面加强和改进政法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经济秩序和农民经济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科学健康发展。
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三农”问题、建设和谐社会,最关键的是要按照宪法原则,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公民平等权。这不仅是一个公平问题,也是一个发展问题。政法机关要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制定、完善和执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努力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积极落实便民、利民和司法救助措施,切实解决农民打官司难、请律师难、申请法律援助难的问题。
三是要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全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村稳定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当前,要紧紧抓住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平安乡村创建活动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坚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认真组织实施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第二个三年规划,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农村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公共安全保障有力、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群众安全感有较大增强的总体目标。
四是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建设新农村,法制要先行。要加大农村立法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农村法律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全省“五五”普法规划,真正把法律交给农民。坚持法治和德治有机结合,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农村道德建设,努力把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坚持村规民约建设和完善村民自治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农村法制化管理水平。
五是要统筹城乡政法工作发展,切实加强农村政法基层基础建设。要认真抓好农村政法人才工程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下功夫解决农村警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保证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政法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为政法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和城乡政法工作协调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