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下旬,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刘先生在代理律师的陪同下,来到兰州市东方红广场附近的一家司法医学鉴定所作伤残程度评定。见多识广的刘先生心里有点犯嘀咕:伤残鉴定一直由公检法机关受理,而这家由社会力量承办的鉴定所,作出的结论法院能认可吗?
多了个“心眼”的刘先生向省司法厅咨询后,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代理律师的选择也是正确的。
司法鉴定业务受理方面发生的变化,缘于今年10月1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正式实施。该决定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而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也不接受司法鉴定的社会委托业务。也就是说,老百姓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所需的司法鉴定,全部由社会专业鉴定机构来承担。
省司法厅法规处处长贺峰说,我省目前已审核登记了9家司法鉴定机构和103名司法鉴定人,并作了相关公告。由于司法鉴定管理改革刚进入实施阶段,部分鉴定申请人对于社会力量承办鉴定所等问题还不太清楚。
据了解,司法部今年9月底颁布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为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贯彻实施提供了依据和操作规范。根据这两部规章,省司法厅是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市场准入、执业活动的监督和行政违规处罚管理等。
能否维护良好的司法鉴定秩序,直接关系到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司法公正的实现程度。目前,我省司法鉴定机构的布局、层级和专业结构不尽合理,市场调节手段尚不成熟,如果不采取必要的宏观调控措施,极易出现因过度竞争或者不合理、不正当竞争造成的混乱。贺峰说,司法鉴定不是市场化、中介性的竞争性行业,不能完全采用市场化的管理手段,而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
司法鉴定走向社会化,是管理体制上的统一。如何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司法鉴定工作质量和水平?健全完善行政管理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应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引导司法鉴定人组建协会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也是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的需要。而且,协会可以在指导司法鉴定工作,维护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甘肃天平司法医学鉴定所,是省司法厅新审核登记的9家鉴定所之一。该所开业一个多月,共受理鉴定40多件,内容涉及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法医病理等15个方面;申请人除了兰州市区的,还有武都、白银、定西等地的;前不久,所里与省妇联、省消协联系,在消费者及妇女维权方面有了拓展。
记者翻阅了该所鉴定的部分案例。
榆中县甘草店乡农民王某因琐事与同村村民发生争执被致伤,施暴者对当地公安部门的鉴定结论不服,引发赔偿争议。
派出所征得当事双方的同意后,委托重新鉴定,以期通过双方无争议的鉴定结论划分责任。武都区一当事人的伤害赔偿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他作为原告对此前公安机关法医作出的司法鉴定不服,于是请求法院委托该所重新鉴定。
目前,我省按新规定核准登记的9家鉴定机构仅覆盖兰州、武威和张掖3市,给部分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省司法厅法规处处长贺峰说,眼下已接到多家登记成立司法鉴定机构的申请,他们正在审核,争取在明年上半年让14个市(州)都有鉴定机构挂牌服务,以更大地方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