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9时许,连霍高速太京镇李家台子村附近(1399+800米处下行方向)发生危险化学品车辆侧翻事故。接到市消防支队报告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局分管领导带领环境应急与监测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处置。
经现场勘察了解,该车辆装载甲醇从兰州市运往宝鸡市,车辆罐体额定容量32吨,实际装载29吨,车辆侧翻后坠入右侧荒地中,罐体基本完好,现场未发现甲醇泄漏的痕迹。上午10时30分,由秦州区政府组织环保、安监、公安、消防、高速公路等部门组成的事故处置组,召开现场会议,对各部门进行任务分工。为确保甲醇罐体安全转运,防止转运过程中出现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环保部门会同乡镇府调铲车,在罐体下方建成两级围堰,并设置了防雷装置,以防罐体处置过程中发生泄漏破坏周围环境。晚上20点05分,侧翻车辆罐体中的甲醇全部转运完毕,事故得到妥善处置,本次事故因处置及时未造成次生环境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