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环境保护自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天水市针对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汇总,市委、市政府办公室7月4日印发了《天水市环境保护自查问题整改方案》。
方案从五个方面进行环境问题整改,一是加快水污染防治工作整改。二是加快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改。三是创新环保体制机制,加快生态强市建设。四是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快重点企业环境问题的整改,消除环境隐患。五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管理体系。
为全面整改环境问题,市委、市政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党委、政府及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自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后督察问题的整改,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环保自查问题的整改作为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严格按时限和要求完成。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各责任部门要安排精干力量负责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树立全市上下一盘棋的思想,确保整改工作达到要求。三是靠实工作责任。全市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实行市领导包抓负责制,每位市领导要严格按照工作分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承担整改任务的县区和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将总体目标和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企业,明确阶段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各责任县区、单位要加强相互配合,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整改任务有效落实。四是严格考核问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环保问题整改列为下半年督办重点,并会同市环保局对各责任单位、部门进行专项督察,按照任务完成时限,进行分类督导检查。对因进展缓慢、推进不力,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要进行通报,加大问责力度,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市委组织部要将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各县区、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评价政绩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环境问题问题,推动全市环保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全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