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家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在现场采集样品)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进一步加强跨省界和市界水体水质监测工作,提高水质监测数据质量,保证跨界水质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按照环保部《跨界(省界、市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实施方案》(甘环监测发〔2016〕4号),2016年7月4日天水市环境监测站和陕西宝鸡市环境监测站在渭河甘肃-陕西省界葡萄园断面进行了联合监测,技术人员在现场核对了采样方法和容器,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对水质监测全过程进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随后,样品分别送至两家监测站实验室进行室内分析。
这是渭河甘肃-陕西省界断面首次开展的联合监测,也是加强跨界水质监测科学性的具体体现,今后,市环境监测站将进一步提升现场监测能力,与宝鸡市环境监测站做好协调配合,保障联合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