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发展活力。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求所管、但求所用”原则,进一步理顺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投资多元、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大胆探索旅游景区(点)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革,通过拍卖、投标或协议的方式,将景区(点)的经营权依法有偿地转让给有实力的旅游企业,按照统一规划,进行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建设和经营。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大企业以集中规划、成片开发的形式取得旅游景区(点)的经营权。激发全社会参与旅游发展的活力。重点抓好以下景区的体制机制创新:
麦积山景区要按照省上确定的属地化管理、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胆探索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革,在“局”变“委”的基础上,实行事企分开,对管委会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后重新注册,成立麦积山景区股份有限公司,景区经营业务全部划归该公司。将景区面积扩大到450平方公里内的行政村、自然村全部归属麦积镇管理,麦积镇行使社会事务管理职责,其产业开发权全部划入景区管委会,形成景区管委会对景区进行规划、土地、项目审批、开发建设和管理的合力。率先在麦积山、仙人崖、石门景区实行通票。积极引进国内有实力的战略合作伙伴,对麦积山景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兼并、收购或重组境内其他景区,促其做大做强。
伏羲庙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尽快打通南北宅子地下通道,实行一票制。探索完善卦台山经营模式,将卦台山与伏羲庙捆绑开发,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南郭寺、玉泉观景区要严格按照4A级景区标准进行建设,健全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景区道路、停车场、游览车、游步道、厕所、导识牌等配套服务设施和体验性项目,扩大景区容量,延长游客游玩时间。
大像山景区要以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为契机,建立景区管委会,妥善处理景区内外保护与开发、新旧建筑和自然与人文的协调问题;水帘洞拉稍寺景区,在实施文物保护项目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扩大景区面积,把大像山、水帘洞打造成为丝绸之路天水石窟艺术长廊上知名旅游景区。
小陇山林业局要以桃花沟、放马滩、曲溪、植物园、卧牛山等森林公园创建A级景区为抓手,组建实体性的旅游开发公司,加大度假村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形成重点突出、点线结合、功能完善的“陇上江南”生态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二十)落实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对重点旅游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并经天水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认的项目)给予政策扶持,项目所在地的县区政府在签约之日起6个月内,负责协调解决好项目规划用地手续及拆迁安置等问题,完成相关行政报批手续,在项目启动建设时负责完成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一次性投入2000万元以上的景区、旅游饭店和旅游商品及文化娱乐类的项目,在建设期内,三年减免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新建的三星级以上酒店、3A级以上景区,从经营开业之日起,根据其缴纳的营业税增量市、县留成部分三年给予补贴;温泉采矿权有偿使用费(温泉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温泉资源费)地方分成部分减半征收,采矿权价款地方分成部分按50%返还采矿权人;对非财政投入亿元以下的重点旅游项目给予三年期的贷款贴息扶持(已享受省级以上贴息扶持的,不再重复享受),单个项目贴息累计在300万元以内;投资亿元以上的重大旅游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扶持政策;落实旅游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安排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代理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旅行社开具的税务专用发票作为正式的报销凭据,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税收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对我市注册的高档旅游汽车减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依法许可在旅游淡季运营长途客运班线或按月办理临时报停营运手续,报停期间免收客运附加费等规费;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污染物排放达标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旅游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
新评定的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酒店、年接待游客过百万人次景区、专业旅游村、旅行社地接组团奖励政策及旅游项目建设用地优惠政策分别由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旅游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