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就业社保
紧紧围绕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和谐劳动关系“三个一体化”的思路,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新体系。
一、就业再就业
1、就业总量:到2010年,全市从业人员总数达到28.8万人;到2015年,全市从业人员总数达到33.8万人;到2020年,全市从业人员总数达到38.8万人,累计就业总量达到101.44万人次。
2、城镇新增就业:到2010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4.1万人;到2015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5.1万人;到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6.1万人,全市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到15.3万人。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到2010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数达到1.54万人;到2015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数达到1.89万人;到2020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数达到2.24万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累计达到5.67万人。
4、城镇登记失业率:到2010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到2015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到2020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二、劳务经济
1、劳务输转。2009—2010年,全市劳务输转达累计达到123万人次,劳务收入累计达到105亿元;2011—2015年,随着天水经济快速发展,劳务输转实现由向外输出向就地输转转变,全市劳务输转累计达到362万人,劳务收入累计达到210亿元;2016—2020年,全市劳务输转累计达到290万人次,劳务收入累计达到360亿元。
2、劳务培训。大力实施“六个1万”培训工程(每年培训电脑操作员1万人、羲皇故里建筑工1万人、农村驾驶员1万人、农村经纪人1万人、异地培训1万人和职业技能鉴定1万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年均达到12万人以上。
3、劳务基地。以市政府驻外省市办事机构为依托,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区域劳务合作,不断开拓劳务市场。进一步抢抓沿海发达地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集聚效应,拓展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途径。在巩固现有劳务基地的基础上,建立新的劳务基地。
4、劳务市场。到2015年,建成功能完备的县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鼓励扶持劳务经纪人、劳务带头人和劳务信息联络员积极参与劳务市场经营,创办劳务中介机构,到2020年,全市年均创办劳务中介机构达到100至120个。
5、劳务品牌。加大对劳务品牌的扶持和培育力度,打造一批具有天水特色、经得起市场考验、在区域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劳务品牌。加大劳务品牌的宣传与推介,用品牌的良好声誉带动劳务输转,到2020年,全市新增具有地域特色的优秀劳务品牌10个。
三、社会保障
1、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要以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群体,以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和村干部为突破口,加快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推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跨地区转接接续。到2020年,全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动态覆盖率达到98%。
2、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主要以就业相对稳定和以工资收入来源的劳动者为对象,扩大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范围,着力解决企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问题。到2020年,将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动态覆盖率达到98%。
3、基本医疗保险。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参保群体人数。逐步解决关闭破产集体企业、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到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数达到30万人,动态覆盖率达到9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数达到30.15万人。
4、工伤保险。以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实施二期“平安计划”,探索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不断扩大覆盖面。到2020年,参保人数达到13.9万人。
5、生育保险。按照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的“三统三分”工作思路,实行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统一参保、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分别确定费率、基金分别立账、待遇分开支付。到2020年,参保人数达到5.81万人。
6、民生保障。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切实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资源向弱势群体和农村延伸,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好弱势群体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条件。加大城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力度,确保居者有其屋。集中精力落实好关系民生的惠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