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卫生
一、发展目标
坚持以政府主导、城乡统筹、部门协调、社会共建原则,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发展城乡卫生事业,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需求,有效缓解城乡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与经济区城市医疗机构的合作,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把天水市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
1、起步发展阶段(2009—2010年):全面完成医改第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建设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2、加快发展阶段(2011-2015年):通过五年努力,将天水建成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创建1-2个“国家卫生县城”。到2015年,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4‰以下;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5%以上,其他扩大免疫疫苗全市范围内适龄儿童普及接种;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和感染率维持在较低水平;以县为单位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100%,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100%;降低慢性病发病率;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5岁。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0.5‰以下;力争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2‰以下。全市建成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市居民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8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比例达到80%。食品抽检和饮用水监测合格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食品从业单位(者)许可证和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5%以上。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建立由硕士为龙头、大学本科为骨干的高素质卫生人才队伍。
3、快速发展阶段(2016-2020年):到2020年,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全市城乡居民。通过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保险和救助制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5‰以下,消除碘缺乏病,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0.45‰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0‰以下;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岁。
二、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天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天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实施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少生快富”工程。
2、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发挥中西医结合优势,扶持中医事业发展,加强精神病医院建设,加大地方病防治力度。扩大资源总量,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和优化卫生资源布局与结构。有效控制重大疾病,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
3、健全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机制、医药卫生法律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重点项目
主要建设天水市卫生学校灾后异地重建项目一期工程、天水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综合楼项目、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大楼建设项目、天水市精神病医院(市三院)门诊综合楼和重症精神病住院楼项目、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天水市中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天水市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等项目;甘谷县、秦安县、武山县县医院和麦积区中医院整体搬迁新建项目以及秦安县、武山县和甘谷县中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新建市输血研究所,清水县、张家川县和麦积区妇幼保健所业务综合楼改扩建项目,迁建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建设2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05个村卫生所(室)、五县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创建一所市级妇女儿童医院,加强市县两级紧急救援中心(急救站)和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传染病科)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