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群众安居乐业 加快拆迁工作进度
藉河拆迁又出台九条优惠政策
【本报讯】(记者 漆艳)记者从4月16日召开的藉河北岸二期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上获悉,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九条优惠政策,以保护拆迁户的切身利益,加快拆迁工作进度。
这九条新的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拆迁中住户提出的要求和问题,拆迁指挥部经过深入调查和了解后制定出台的。
一是对选择产权调换入住天河家园的一期拆迁户,其拆迁安置过渡费自今年元月1日起按每人一个月180元的标准执行。
二是天河家园电子对讲门每户550元的费用,不再向藉河北岸一、二期拆迁中入住天河家园的拆迁户收取,其费用由市城投公司承担,已缴纳此费的全额退还。
三是凡属于藉河北岸一、二期拆迁安置户的,2007年至2008年免收入住天河家园后的物业管理费,2009年起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对天河家园安置用房六楼、七楼和复式楼房的房价进行适当下调,六楼房价由原规定在平均价格每平方米1600元的基础上下浮5%调整为下浮10%,七楼房价由原规定在平均价格基础上下浮10%调整为下浮25%,复式楼房价由原规定在平均价格每平方米1600元的基础上下浮5%调整为下浮13%。同时,凡属藉河北岸一、二期被拆迁户选定天河家园小区拆迁安置用房六楼、七楼、复式楼的,取消原规定中超出安置面积按商品价计价的规定,均可享受新调整的房价优惠政策;已按原规定签订六楼、七楼、复式楼的被拆迁户可按照新调整的房屋优惠价重新签订拆迁安置协议。
五是将天河家园B区与五栋楼的246套住房,用于拆迁户安置。
六是为藉河北岸拆迁安置房屋办理房产证提供优惠政策。
七是对原定的拆迁完成期限2007年4月30日延长至5月31日;将原定的2007年4月15日前完成搬迁的住户,每平方米奖励150元的优惠政策期限延长至5月15日。
八是凡藉河北岸一、二期拆迁中货币安置的住户,原住房楼房对应天河家园同楼层价格,并享受原住房面积8%的配送补偿。
九是将天河家园C区六号、七号楼建筑面积约110平方米左右的96套房屋用于二期拆迁的住户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