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军虎】近日,我市出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被列入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之一。此项应急预案的出台,标志着今后我市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上了一个新台阶。
根据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等级划分标准,我市食品安全事件划分为I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个等级。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出现500人以上健康损害症状的,将被列入我市l级特大食品安全事件。无人员死亡,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的将被列为Ⅳ级(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应急预案中规定,成立天水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对于发生的特大食品安全事件,要求所在县区应急指挥部在6小时内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并同时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和主管部门。对达到Ⅳ级预警标准的食品安全事件,当地县区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分级救冶”的原则,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该预案还规定,今后我市食品安全预防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相关部门要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场所等进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消费者,定期向社会发布安全预警信息。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对隐瞒,谎报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