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天水新闻>>天水>>正文 |
天水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秦州麦积城区供热价格的批复 |
(2005-10-20 11:41:02)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天水日报 打印本页 |
|
|
市建设局、麦积区建设局: 你们《关于秦州、麦积城区供热价格的请示》(天市建[2005]130号)和(麦区建发[2005]74号)收悉,经我局对市供热公司、典盛热力公司等10户企业近三年的运营成本进行审核和测算。由于燃煤和用电等价格都有较大幅度的上涨,供热成本增加,造成企业亏损,因此,同意在保证供热企业正常运转和广大居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对供热价格进行适当调整。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依法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调整方案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秦州城区供热价格 1、居民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25元,即每一个供热期13元; 2、商业办公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元,即一个供热期24元。 二、麦积城区供热价格 1、居民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元,即一个供热期12元; 2、商业办公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元,即一个供热期24元。 以上价格从2005年供暖期开始执行,并做到收费实行公示制和亮证收费,向广大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保证供热价格顺利实施。 此复 |
|
|
|
|
|
|
|
|
|
|
|
|
|
|
|
|
相 关 新 闻 |
|
相 关 专 题 |
|
|
|
新 闻 评 论 |
请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天水在线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天水在线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天水在线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