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讯(记者刘旭)7月17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城关公安分局要求全区所有娱乐场所在8月底前安装电视监控设备和安全检查设备。
据悉,这次在娱乐场所进出口安装“电子眼”,包厢内不予安装,不会侵犯他人隐私。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城关公安分局要求全区所有娱乐场所在8月底前安装电视监控设备和安全检查设备。西固公安分局要求全区21家娱乐场所安装监控设备的同时,督促娱乐场所建立工作日志和从业人员登记制度。安宁公安分局在检查娱乐场所硬件设施时,发现12家娱乐场所存在封闭式包厢和暗锁装置,目前对这些娱乐场所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据城关警方介绍,在娱乐场所安装的电子探头将会在24小时不间断睁着“眼睛”,完全达到对娱乐场所治安问题全天候监控效果。通过监控设施可以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地调动警力进行控制。目前,市城关区所有娱乐场所安装“电子眼”的工作已经招标完毕,前期安装工作正在进行。按照有关要求,为了方便控制治安事态,主要在娱乐场所进出口安装“电子眼”。因考虑到不涉及侵犯他人隐私,娱乐场所包厢内不予安装监控设施。市内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公安机关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是为了安全考虑。在娱乐场所进出口安装“电子眼”,将起到监控效果和控制治安事态的良好作用,不会侵犯他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