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整治城乡环境建设美丽甘谷三年活动总体方案
为了不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美丽甘谷,根据《天水市整治城乡环境推进三城联创建设美丽天水三年活动总体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级卫生县城为目标,以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为抓手,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城乡一体、综合整治,治建结合、全面提升,完善机制、长效管理”的要求,全面整治城乡环境秩序,切实解决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和提升全县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努力把甘谷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县区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实力较强的三级城市。
二、基本原则
(一)城乡结合,网格管理。整治活动城区以网格化管理为主,农村以包村责任制为主,全面推行“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条块结合、城乡一体,确保环境整治任务落实。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本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精神,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活动始终,坚持舆论先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注重群众素养提升、文明习惯养成,重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治建结合,长效管理。高度重视城乡基础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供水(电、气、暖)、市场、环卫、绿化、住宅等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承载能力,优化人居环境。同时,坚持“整”在当前,“治”在长远,把解决突出问题与长效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建管并重,长效管理,以制度治反弹,以管理促巩固、提水平。
(四)因地制宜,分层达标。按照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县城的目标以及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依据城乡山川不同的区位、环境和基础条件,紧扣标准、明确重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抓点带面、分层达标,稳步推进、全面提升。
三、整治目标
整治活动从2013年5月开始至2015年12月结束,为期三年,每年度为一个阶段。总目标是通过三年整治活动的开展,达到“两达标两改善三提升”目标,“两达标”即达到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标准;“两改善”即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三提升”即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群众文明素质显著提升,对外整体形象显著提升。
第一阶段:2013年5月至2013年12月,城乡环境整治年。主要任务是: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从2013年5月23日开始,集中力量在全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重点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和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力促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第二阶段: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城乡环境达标年。主要任务是:对照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进行环境整治“回头看”,对整治效果明显、环境秩序良好的地方注重保持、巩固提高;对效果不理想、工作有反弹的地方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力争尽快达到标准。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村、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在公路铁路沿线、景点景区周边及渭河川道区等重要节点,建设和培育一批富有特色的美丽村庄。力争实现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广大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升,确保全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县城的各项指标达标。
第三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城乡环境巩固年。主要任务是:对前两年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寻找差距,全力弥补,巩固提高。同时,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和完善城乡综合整治考核办法和管用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综合整治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重点工作
(一)大力开展城区环境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八乱”现象的治理力度,清理不规范的广告牌匾,主要街道的广告和门头牌匾要规范统一;清理陈旧破损、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违章建筑,大力整治城市“牛皮癣”;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管理标准,整治建筑工地、工程开挖中材料、垃圾乱堆乱放、夜间噪音污染、围墙(栏)残破污损、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以及运输车辆撒漏乱倒等行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城区洗车点、修车点、焊接喷漆点、饮食加工点、街头烧烤(干炒)点以及餐饮、美发美容等行业门店的规范管理;对流浪犬、流浪猫和猫犬类损坏绿地、污染环境、影响行人安全等行为进行整治,确保城乡环境整洁。严格按照“划行归市、流商归摊、坐商归店”的要求,维护良好的市场卫生环境和经营秩序;各类市场按卫生标准建设公厕、设置垃圾站点,保持给、排水通畅,防蚊、蝇、鼠措施到位;加强对家禽宰杀和水产品摊位的管理,做到商品摆放有序,垃圾容器配备齐全,环境卫生定时清扫、清运;加强对城区流动摊点及马路市场的管理,重点整治占用城市主干道、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经营的各类早市、夜市、马路市场的环境卫生,取缔无证经营,督促经营人员配置垃圾收集桶,及时清扫和维护摊点周围卫生;加强对季节性水果市场和临时交易点的管理,杜绝市场外溢、堵塞交通、秩序混乱、垃圾堆弃的现象。
城区环境整治由综合执法局牵头,建设、国土、卫生、公安、规划、交警、运管、工商、环保、市建中心等责任单位配合落实。
(二)大力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以城乡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一池两改三化”(修建村内垃圾池,危房和危墙改造,村庄巷道硬化、绿化、净化)和“五清、五改”(清垃圾、清柴堆、清粪堆、清路障、清院落,改水、改厕、改厨、改路、改圈)工程,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集中整治乡村环境;合理规划设置垃圾收集堆放点,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加快发展农村沼气和清洁养殖,重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垃圾外溢造成环境污染。按照生态文明村建设要求,大力发展涵养林业、生态农业、有机蔬菜和特色林果产业,突出庭院、道路、河(沟)渠绿化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绿化美化,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以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重点抓好对景点景区及周边村庄的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和设施配套。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由县委农工部牵头,以各乡镇为主,建设、国土、财政、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农综、卫生、交运、公安、规划、交警、运管、环保、工商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三)大力开展城乡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城市道路的建设和管护力度,科学规划交通运行线路,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和车辆测速系统等技防设施。严格落实交通法规,从严查处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治理,合理规划设置机动车、出租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保证车辆按区、按线、按类、按位停放;加强对商场、酒店门前临时停车位的管理,完善城区道路禁停标志标牌。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查处“三无”营运车辆,集中整治机动车乱鸣喇叭、违章调头、逆向行驶、超速超载以及营运车辆随意停靠、强行拉客、超载运行等行为。大力整治行人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栏以及非机动车辆闯红灯、乱停放等违规行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确保出行畅通安全。
交通秩序整治由县交警队牵头,交运、运管、农机、综合执法等责任单位和各乡镇配合落实。
(四)大力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以渭河、散渡河、大小沙沟等县域内的主要河道为主,大力整治非法采砂、乱采乱挖、乱堆乱弃、围河造田等危害河道行洪、输水、交通、河岸、堤坊安全、河势稳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禁在河道内乱倒垃圾,确保河道环境整洁;规范有证采砂行为,对已取得采砂许可证的砂场,加强管理,严控超深、超界、超时、近堤开采和乱堆乱放等行为;清理非法出让、转让和对外承包的采砂合同或协议;依法取缔非法砂厂、料厂,限期拆除撤离河道;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的清理;建全完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使河道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河道整治工作由县水务局牵头,大小沙沟河道整治由建设局负责(采砂治理由水务局负责),渭河、散渡河河道整治由水务局负责,其余河道整治由乡镇按区域划分负责,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五)大力开展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标准,重点抓好县城垃圾、粪便卫生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县城公共厕所卫生、环境卫生、窗口单位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等十大类70多项考核指标的提升达标。以提高垃圾、污水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重点,加快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公厕建设,完善环卫设施,在主次街道按标准配置果皮箱,在城乡结合部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设施,积极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和分类定点收集,加大对城中村废旧物品收购点及垃圾积存点的清理整治,改进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方式,防止二次污染;加强环卫专业队伍建设,延伸环卫覆盖范围,全天候保洁,城区内垃圾日产日清,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以及河道沟渠内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清运。以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采取综合防制措施,广泛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活动,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预防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切实加强对宾馆饭店、车站商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安全的检查和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及全民健康教育活动,落实区域环境卫生包干责任制,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安全卫生的公共环境。
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建设、国土、交运、财政、教体、食药监、质监、环保、运管、文广、旅游、工商、爱卫办等相关部门单位和大像山、新兴镇配合落实。
(六)大力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按照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标准,结合现有基础和条件,重点抓好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八大类50项主要考核指标的提升达标。以公共绿化、景区景点绿化和单位小区绿化为重点,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全面落实绿化任务,加快绿化步伐,力争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等主要绿化指标不低于17%、23%和5.5平方米。以道路、住宅、照明、通讯和水暖电气建设为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对破损的路面、路灯、灯箱、报栏、座椅、围栏、井盖、垃圾箱、候车亭、电话亭等公共设施进行及时维修更换,对各类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断增强城市服务和管理能力。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积极实施“蓝天、碧水、安全、宁静、生态”工程,加大对空气、河流、土地质量监测力度,重视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
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由县建设局牵头,农工部、规划、林业、国土、水务、交运、教体、财政、公安、卫生、文广、环保、商务、旅游、供电、农电、广播电视台、公路段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配合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县上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整治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五组”,具体负责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分阶段制订整治活动推进表,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舆情信息,使每项任务有人抓、有回音、有落实;要坚持把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边整治、边探索、边总结,对好的做法及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不懈地狠抓下去,实现环境整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各组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牵头部门组织,制订重点整治任务分解表,明确职责,量化工作。城区组要实行网格化管理,把承担的任务通过划段分片,分解到责任单位、落实到具体干部;农村组要落实包村责任制,将各行政村的环境整治任务靠实到包村干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抓实见效。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按照全县整治活动总体方案和重点整治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保证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做到整治环境与当前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两促进、两不误;要切实严明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每一项部署、每一项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要坚持以大局为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注重上下联动,密切协作配合,全面整体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要超前谋划,灵活方式,精心策划整治活动系列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电子屏等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广角度地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在全县迅速掀起整治城乡环境的热潮;要及时跟进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注重培育和宣传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汇聚正能量,推动大整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不良行为及时曝光,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环境意识。教体、工青妇等部门及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动员中小学生、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争当模范,以一带十,形成整治城乡环境、建设美丽甘谷的强大合力。县文明办要以提高群众文明素质为目标,以“道德讲堂”、“十村行文明创建”、“道德模范评选”和“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积极培育广大群众讲卫生、重环保、守秩序、爱家园的高尚品格,全面提升社会文明化程度。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供资金保障。县财政要根据城乡环境整治的重点区域和实际需要,把各乡镇整治环境、清运垃圾、绿化美化的经费列入预算,并建立经费逐年增长机制。县发改、建设、环保、卫生、市建等部门要在资金和项目上向环境整治适度倾斜,优先立项和建设与整治相关的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加强项目整合和资金统筹,加大对城乡道路、市场、绿化、环卫等项目的投入力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场化要求、多元化投入、多渠道筹资的思路,采取“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城乡环境整治、公共设施建设、绿化美化亮化、垃圾和废旧物品回收等环保行业,提高城乡环境管理水平。
(四)强化督促检查,记绩记过管理。县委督查室和县监察局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活动的管用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落实月检查、季通报、年考评制度,从行政、执法、效能等方面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对整治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要严肃问责、督促整改,对破坏环境卫生的单位、门店或个人要公开曝光、加重处罚。整治活动办公室要会同督查组,深入一线,逐项跟进,定期评比,真督实查,并将督查考评结果进行排名,按期通报,强力推促,确保整治活动有效推进。县委将把整治活动纳入实绩与过失管理,对思想重视、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进行表扬,登记实绩;对措施不力、影响工作的要登记过失,严肃追究责任,并把整治成效和考评结果作为乡镇部门年度考核、评优选先和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调动各单位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整治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