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记者 卢吉平 实习生 刘婉琼)作为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所办的14件实事之一,日前省政府正式出台《提高村组干部报酬和村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我省村干部每年将按人均6000元给予补助,组干部每年人均补助1800元。此外,每个村每年将给予5000元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的补助。
据省财政厅有关人士介绍,按照提高后的补助标准,我省共需支出补助资金5.07亿元,扣除省级财政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安排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和2007年提高村干部报酬补助以及市县财政自有财力已经安排补助资金后,此次新增补助资金2.1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新增补助1.7亿元,市县自筹0.44亿元。按照《实施方案》,县市区政府作为落实此项政策的责任主体,将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按照“保证基本,上不封顶”的原则,确保村干部人均报酬不低于6000元/年,组干部报酬人均不低于1800元/年,村办公经费不低于5000元/年。目前村干部报酬年人均不足6000元,组干部报酬不足1800元以及村办公经费达不到5000元的,差额部分由省、市、县财政按比例负担。村干部报酬已达到确定标准的,省财政按照年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今年5月中旬前,省财政厅依据省统计局和省民政厅提供的相关数据,测算省财政资金补助情况,并及时下拨。从6月底起,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配套资金。村组干部报酬采用“一折统”形式发放,基础报酬将分月或分季发放,绩效工资待年终考核后发放。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从7月份开始,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将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