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兰州5月28日讯(通讯员 高勇)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进行修改。为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机构及相关方面对修改上述法律的意见、建议,5月24日至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率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甘肃调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张春生等参加调研。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侯长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志良、孙效东、马尚英,秘书长张开勋,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程有清等参加座谈或陪同调研。
在甘期间,调研组先后深入兰州、白银、天水等市,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汇报,就代表任职条件、代表职责、代表履职保障、代表结构、代表的选举罢免及地方组织法规定基层人大机构设置等问题,与当地各级人大代表和组织部、统战部、公安局、政府法制办、县区街道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面对面交流,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盛华仁在调研中指出,《代表法》自1992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于代表作用的发挥和人大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促进作用,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正确行使职权,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代表执行职务的环境、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代表工作和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修改完善这部法律十分必要。
盛华仁表示,今年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年、标志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把修改代表法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将在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修改,这对做好人大代表工作是一次很好的机遇。调研中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普遍性,调研组将认真研究和消化,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归纳总结,把好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化,提升到法律层面加以规范,尽力把该法律修改完善好,从而保障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