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禁毒委员会了解到,因为对毒品工作重视不够或麻痹大意导致辖区内毒品问题出现反弹,2006年以来甘肃省有25名领导受到处理,问题严重地区的主管领导被就地免职。
据介绍,2006年,经群众举报,甘肃省禁毒办对陇南市康县长坝镇和武都区黄坪乡严重的毒品反弹问题进行了查处。在要求这个市市委、市政府向甘肃省禁毒委员会作出检查的同时,对武都区和康县分管领导和公安局局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对黄坪乡党委、乡政府进行黄牌警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被就地免职;对长坝镇党委、镇政府进行黄牌警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被就地免职。
甘肃省2006年以来对因为重视不够等因素造成的毒品问题反弹进行处理,主要是根据近年制定实施的《甘肃省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这一办法明确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禁毒工作中应有的责任,明确了各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并规定了由于领导工作不力、责任书考核不达标、领导不重视、工作滑坡和毒情反弹等问题的责任追究标准、程序和方法。要视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不得晋职晋级、不得评先受奖、组织调整和就地免职等处分。
截至目前,甘肃省共有25名领导干部先后受到诫勉谈话、书面检讨、深刻检查和就地免职等处分。
同时,自2000年以来,甘肃省还对不同程度出现毒品问题的31个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取消这些单位和主要领导评优评先的机会,对59个单位进行了黄牌警告。
|
|
|
|
|
|
|
|
|
|
|
相 关 新 闻 |
|
新 闻 评 论 |
请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天水在线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天水在线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天水在线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