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凯为您报道昨日,省物价局、省建设厅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我省的物业收费行为。从即日起,我省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最高为1.50元每平米每月,物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1.5元为标准浮动15%。
记者从省物价局价格服务处还了解到,小区停放自行车,每月最高收5元,二次供水,每吨最高加价0.1元。市民若发现乱收费或收费不公示等行为,可以拨打12358进行咨询举报。
甘肃省物业服务基准价及浮动幅度
一、多层住宅(九层及以下)单位:元/月·㎡
物业服务等级基准价浮动幅度
一级0.50 20%
二级0.40 20%
三级0.30 20%
四级0.20 不上浮,下浮不限
二、高层住宅(十层以上)单位:元/月·㎡
物业服务等级基准价浮动幅度
一级1.5015%
二级1.3015%
三级1.10 15%
四级0.80 不上浮,下浮不限
说明: 1.上述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按照《甘肃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暂行标准》进行考核,确定物业服务等级。
2.住宅、办公及营业用房以房屋实际用途区分。
3.同一住宅区内有高层住宅及多层住宅的,按其公共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及服务水平,分别确定相应等级收费标准。
4.同一住宅区域内的办公和营业用房分别在同一小区相应等级住宅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多层加收100%和200%,高层加收25%和50%。
5.高层住宅不设电梯的参照多层住宅确定收费标准。
6.多层住宅设电梯的参照高层住宅确定收费标准。
7.物业服务费中不包含电子监控及共用照明电费,物业管理企业应单独计量,具体分摊办法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合理分摊并定期公布。
8.地下室以实际用途区分,物业服务费按多层物业服务费的70%计收。
9.业主自有车库物业服务费按多层住宅相应基准价的50%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