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设立贷款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负责人:银监会《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七个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记者: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具备哪些条件?
负责人:银监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当符合七个条件:(一)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章程;(二)有10名以上符合本规定社员条件要求的发起人;(三)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注册资本。在乡(镇)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在行政村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为实缴资本;(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理事、经理和具备从业条件的工作人员;(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六)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七)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记者:这次调整放宽准入政策对投资人资格与境内投资人持股比例有哪些新的调整和要求。
负责人:在这方面,适当调整境内企业法人向农村地区银行业法人机构投资入股的条件,提高境内投资人入股农村地区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股比例。要求境内企业法人应具备良好诚信记录、上一年度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1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资金来源合法等条件。要求资产规模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以及不良资产率等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境内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可以在农村地区设立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要求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要求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先经监管机构批准。
记者:目前,设立农村金融机构在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方面有哪些新的调整和要求。
负责人:在这方面对于不同类型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有不同的要求,具体是:(一)村镇银行的董事应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其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二)在乡(镇)、行政村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含高中或中专)学历。(三)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负责人,由其投资人自行决定,事后报备当地监管机构。(四)取消在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即可上岗。(五)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可根据本地产业结构或信贷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同等条件下,适量选聘具有农业技术专长的人员作为其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从事信贷管理工作。
记者:这次对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批权限也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负责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银行业法人机构设立,分为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其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在省会城市所辖农村地区设立银行业法人机构的,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在县(市)、乡(镇)和行政村设立的分支机构,取消其筹建行政许可事项,其筹建方案应事前报当地监管机构备案(设监管办事处的,报监管办事处备案)。其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记者:甘肃作为首批试点省份,是如何贯彻落实这一政策的,现在的工作进展怎么样?
负责人:银监会把甘肃列为这次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首批试点省份,这是银监会对甘肃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极大重视和关怀,是对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支持。对于试点工作,省政府非常重视。我们甘肃银监局在银监会和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推进我省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各监管处、统信处、法规室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各银监分局也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开展了选点调查。专门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金融服务充分性快速调查,在此基础上对每个市州的情况按照调查统计的结果提出了1至3个试点备选名单和拟组建的机构形式。同时,对确定的试点地区,由主管局长带队进一步作了调查摸底。
三是进行了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了银监局系统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安排部署了我省试点的有关具体工作,明确了试点工作任务。
四是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银监会有关规定和工作指引,结合甘肃实际,制定下发了《甘肃省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我省开展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的组织领导、目标原则、方法步骤作了总体安排。
五是确定了试点单位。上报银监会确定7个县区为我省首批试点单位。村镇银行试点单位分别是庆阳市西峰区、陇南市武都区、平凉市泾川县、白银市会宁县;互助社试点单位分别是定西市岷县岷阳镇洮珠村、白银市景泰县中泉乡龙湾;全资贷款子公司试点单位是天水市甘谷县。
六是加强了与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协调。适时召开了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座谈会,向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了试点政策并积极进行了引导。还与省外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就在我省有关地区设立机构问题进行衔接和沟通。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目前我省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已经取得积极进展。甘肃省首家村镇银行“庆阳市西峰瑞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甘肃银监局批准,在庆阳市西峰区落户。陇南、平凉、白银、天水、定西等地的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向前推进。试点工作推开后,甘肃各地要求试点的热情高涨。省政府根据甘肃实际,提出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甘肃银监局正在组织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拟对有关扩大试点地区上报银监会审定同意后,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