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1月26日讯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对杀害原甘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石星光的两名主犯丁齐伟、孙培俊执行了死刑。至此,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尘埃落定。
2005年11月14日上午,被告人杨大军与丁齐伟以填写客户回访表为名,到石星光家踩点。2005年11月16日,被告人丁齐伟准备好折叠弹簧刀和铁杵,伙同被告人孙培俊来到石星光家楼下,与杨大军会面后,丁齐伟将铁杵交给孙培俊,杨大军利用工作身份叫开石星光家门。3人进入石星光家后,杨大军假意让石填写客户回访表,孙培俊趁石星光不备,持铁杵在石星光头部猛击数下,丁齐伟持折叠弹簧刀朝石星光左胸部连捅数刀,杨大军用脚猛踏石星光,并用手压住石星光双腿,共同致石星光死亡。孙培俊、杨大军将石星光的尸体抬至卧室后,3人在房内翻找财物。其间,杨大军出门观察动静,返回寻找其丢失的工作牌后先行离开。丁齐伟、孙培俊在劫取石星光摩托罗拉388 C 手机(价值1699元)一部、吉祥兰州香烟两条(价值460元)、软包装中华香烟一条(价值620元)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石星光系被他人用钝性物体打击头部及被单刃刺器刺及胸部致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合并肺脏破裂大失血死亡。破案后,追回被抢手机一部,中华香烟一盒。案发当天,杨大军怀疑其所穿皮鞋踩有血迹,遂与被告人蔡毅换鞋,让蔡毅将其皮鞋扔掉。在蔡毅的反复追问下,杨大军说出了作案经过,蔡毅听后未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将杨大军的皮鞋藏于垃圾道内。案发次日,蔡毅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陈述了全部事实经过,并带领公安人员找到了藏匿的皮鞋。
2006年4月2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丁齐伟、杨大军、孙培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蔡毅的行为属知情不举,不具备包庇罪构成要件,法庭遂宣告无罪。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丁齐伟、杨大军、孙培俊分别以原判认定事实有出入及处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对被告人蔡毅判处无罪不当提出抗诉,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上诉人丁齐伟、杨大军、孙培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入室相互配合实施抢劫,致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又均系累犯,应依法严惩。故依法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对丁齐伟、孙培俊的定罪处刑和对杨大军的定罪部分及对原审被告人蔡毅的无罪部分。上诉人杨大军论罪应处死刑,但根据本案具体情节,杨大军在作案中未持凶器直接致死被害人,故依法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