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群众利益 推进建议办理
——访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志良
一年一度的省“两会”即将开启大幕。回首过去的一年,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如何?省人大常委会在提高代表建议的
质量和督办方面有什么新举措?如何进一步发挥代表履行职责的作用?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志良。
朱志良介绍说,2005年,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文件,对指导地方人大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省委也发文对做好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提出了要求,其中涉及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处理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一府两院”及各承办单位十分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办理工作一年比一年扎实,效果一年比一年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共提出建议874件,各有关承办单位已于2006年7月31日前全部办复完毕。这些建议比较集中的反映在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业交通、财政金融、农林水利、科教文卫、城建环保以及社会公共事务等方面,约占建议总数的95%。和往年相比,代表建议的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代表们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在视察和调研,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基础上,提出的建议绝大部分都符合实际,富有建设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在这些建议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基本解决和正在解决的占承办建议总数的69.1%,比2005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共解决资金7.95亿元,比上年增加了2.25亿元。
朱志良告诉记者,为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代表工作委员会加强了对代表提出建议的指导工作。一是强化培训。省人大常委会对本届代表的培训率达到60%以上。二是加强联系。通过定期向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议,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实地检查活动,为代表订阅和赠送报刊、邮寄学习资料等形式,让代表知情知政,了解社情民意。三是注意引导。通过专门的省人大代表学习网站和其他途径,引导代表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自觉依法办事。四是提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工作的通知》,对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处理议案建议的程序、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提供服务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朱志良说,省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对代表建议的督促办理工作。一是提出明确的任务要求。在“两会”结束后立即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办理代表建议当作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大事来抓;明确要求“确保及时把代表建议分门别类地交给承办单位;承办单位确保把建议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部门确保逐件认真办理;办理完结后确保百分之百答复代表”;各承办单位要有一名厅级领导负责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同时还要求承办量在10件以上的承办单位至少确定1-2件进行现场办理,现场办理的次数不能低于上年。二是深化常委会督办制度。省人大常委会9位副主任每人确定一件代表建议,亲自带队督办,及时了解和发现建议办理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掌握指导督办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建立专门委员会督办制度。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首次决定由7个专门委员会各督促办理一件重点建议,加强了常委会直接督办工作。四是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2006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驻会省人大代表对一些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检查了解,召开了由部分承办单位参加的检查督办座谈会,有效地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五是跟踪督办。对承办单位承诺代表正在办理或列入计划办理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与代表面对面的交流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务求使建议的办理落到实处。
朱志良表示,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继续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新途径,力争尽快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代表建议处理办法。同时督促有关承办单位进一步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