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政府规章,不能违背上位法规定,不能私自越权设定行政处罚。但陇南市和平凉市两市政府分别报备的《陇南市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规定》和《平凉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却明显存在上述问题。省政府法制办在备案审查时,责令两市对文件重新修改后予以公布,或予以废止逾期不修改或者废止的将依法予以撤销。
《陇南市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乡镇道路营运客车,营运年限不得超过8年,此条与国家现行的《汽车报废标准》中各类出租汽车的使用年限为8年,其他车辆的使用年限为10年,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的规定不符。而《平凉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则擅自创设行政处罚,对物业管理企业违反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陈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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