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财政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甘肃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周多明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作出的重大部署,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主要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为获得政府采购委托代理机会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而采取的财物贿赂行为或满足某些非正常需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般在八大环节:采购方式审批环节、项目委托环节、采购文件的制订环节、信息披露环节、评审环节、中标或成交确认环节、合同签订环节及履约和验收环节。
作为采购人重点要“六查六纠”:一查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编制了采购预算和计划,是否实行政府采购,纠正规避行为;二查政府采购方式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纠正随意采购行为;三查采购需求设定是否客观、公正,纠正指定供应商或品牌、提出排他性采购需求的行为;四查是否按照合同把好验收关,纠正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五查是否遵守保密纪律,纠正私下透露有关信息的行为。六查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纠正接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作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重点要“八查八纠”:一查采购信息的发布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纠正采购信息发布不公开、不透明的行为;二查是否按批准的采购方式执行,纠正随意改变采购方式的行为;三查采购文件的编制是否客观、公正,是否坚持原则,纠正放弃原则、出台指定供应商或品牌、具有排他性采购文件的行为;四查采购活动的组织是否严密、规范、有序,是否自觉接受监督,纠正组织采购活动的松散、混乱、缺少监督的行为;五查评审专家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左右专家的现象,纠正违规指定专家、干预专家独立评审,泄露评委的行为;六查评审标准的制定是否公平、公正,纠正制定标准时带有倾向性的行为;七查是否遵守保密纪律,纠正私下透露有关信息的行为。八查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纠正接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作为评审专家重点要“四查四纠”:一查是否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活动,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纠正带有不正当倾向、不严谨、不负责任的评审行为;二查是否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纠正泄露评审工作情况,与供应商串通的行为;三查是否主动执行回避制度,纠正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的行为;四查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纠正接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作为政府采购专职监管部门和其他监督机构重点要“七查七纠”:一查是否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纠正指定或要求采购人委托某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行为;二查在受理投诉时,是否客观、公正,纠正违反原则、偏向某一方的仲裁行为;三查是否为供应商谋取政府采购合同提供便利,纠正滥用职权插手、干扰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是否与财政部门实现分离,纠正未按法律规定和国家要求进行调整规范的行为;五查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纠正未经政府采购程序将资金拨入使用单位或直接支付供应商、采购无计划的行为;六查是否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积极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加强监督,纠正不负责任、对不规范行为听之任之的行为;七查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纠正接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标本兼治,推动财政管理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治理和稳定、发展的关系,精心谋划,统筹安排,积极主动地抓好牵头负责领域的治理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在治理过程中,要把握好“四个关系”,做到“四个结合”。“四个关系”:一是要把握好集中治理与长抓不懈的关系,二是要把握好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的关系,三是要把握好认真治理与维护大局的关系,四是要把握好依法打击和教育警示的关系。“四个结合”:一是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二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与财政改革相结合,三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四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与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
(作者系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