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和工作目标,也是一个关系全局的战略举措。这不仅是沿海发达地区的重大历史任务,更是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一、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与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
甘肃省地处西北内陆,是全国欠发达省份。目前,全省还有169.3万绝对贫困人口和442.4万低收入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23.4%、乡村人口的31.7%,主要分布在一些革命老区、边远贫困山区和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些地区的大部分乡村地理位置偏僻、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气候干旱、生态脆弱、自然灾害频繁、农民生活环境差、农业和农村发展条件较差,农业产出不足以维持日常生活所需。农民为了增加收入,往往会过度开发利用当地的矿产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其结果导致植被、生态破坏严重,农村生活、生产环境不断恶化。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应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在合理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和野生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的同时,更要注重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谨防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而造成得不偿失的后果。
二、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甘肃省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
1.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和管理。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加强完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手段控制环境污染,强化对耕地、水资源、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的监控,约束资源利用的短期行为,为生产绿色、无污染农产品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为农村居民提供山川秀丽的人居环境。
2.以生态产业化作为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根据区域农村资源特点,通过综合利用现代农业技术,调整生态链条中的农业结构,对人们从事生态建设中零星的、分散的经济活动进行优化组合,将建设“生态家园”和“区域生态产业”结合起来,培植具有比较优势的生态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富民农业产业群、产业带、产业区和产业基地,充分发挥生态农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经济支撑作用。
3.生态移民和补贴维护生态制度创新。在有些生态极度脆弱的农村地区,如果不发展经济,财政收入、农民收入就无法解决;如果要发展经济,就得破土垦荒或开发利用当地自然资源,无形中就会破坏生态环境。因此,这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要换一种角度去考虑,引入“不发展就是发展”的新理念,沿两种思路展开:
一种是继续推行生态移民。我国近些年开展的生态移民,对缓解贫困、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在自然环境极度恶劣、不适宜人类居住、生活的地区,应继续推进生态移民,通过向区外迁移农村人口,杜绝人类在生态脆弱区的开发经营性活动,采取大面积的封禁治理与保护等措施牞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利用自然生态的自我恢复能力来从整体上保护这些地区生态环境,这是最便捷、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但是生态移民成本高,农民改行择业空间狭小,移民安置难度也大,有时候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必须加强科学论证和工作协调。
另一种是补贴维护生态制度创新。要合理确定生态恢复和自然保护区,科学规划区内村落分布,引导居民相对集中,围绕居民点建设一定面积的高效基本农田,在解决好群众的生产、生活等问题的前提下,减少大面积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应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有计划地补贴居民日常生活开支,引导居民从事维护和保护生态环境区工作。另外,国家和地方政府可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尝试设立“生态维护奖励基金”,对维护生态环境做出重大贡献的村镇和个人予以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维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作者分别系甘肃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甘肃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甘肃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王生林 马丁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