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将开展行政机构节约能源工作
本报记者王冰迪 实习生 胡志刚为您报道 从今年开始由省财政厅对省上行政机构配置的车辆,将加大小排量、低油耗、低排放车辆的采购比例。即将实施的《关于加强全省行政机构节约资源工作的意见》中对这一点作了明确规定。行政节能·措施一新建办公楼设计须节能50%
从2006年起,各级行政机构新建的办公楼、接待和培训设施等相关项目,必须严格执行50%设计标准,从2008年起,必须严格执行65%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建设利用地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取暖的低能耗绿色建筑。加强对办公楼、会议室的装修控制和管理,杜绝过度装修。行政节能·措施二公务用车 偏向“低排放”
从今年开始,由省财政厅对省上行政机构配置的车辆,先纳入政府节能采购试点,加大小排量、低油耗、低排放车辆的采购比例,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逐步推广。严禁公车私用,逐步实行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行政节能·措施三节奖超罚 超费追罚
《意见》还规定,实行行政机构节约资源节奖超罚措施。连续两年超过费用标准的,在安排下年度费用支出标准时,将按照超出上年度额度部分20%的比例予以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