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持改革抓企业不动摇,实现国有工业、农垦、粮食、流通企业和公路交通管理体制等领域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推进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推进电子政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逐步建立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健全完善市场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提高市场建设管理水平,积极发展土地、资本、劳动力和技术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加快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明确省以下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税体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各级财政保障能力。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税收征缴和监管。改善金融服务,调整信贷结构,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建立信用平台,扩大信贷投放,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创新融资方式,积极吸引外资银行和办事机构入驻我省开展业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积极培育新的上市公司,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努力扩大保险业的服务领域和覆盖面。
努力扩大对外开放。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加快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推进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多元化,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努力开拓新的市场,促进外贸进出口较快增长。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拓宽投资领域,扩大招商引资规模,继续做好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工作,不断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积极拓宽对外交往渠道,加强与外国友好省州在经贸、科技、教育和文化等领域的实质性合作,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加强与东部地区、周边省区的经济、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全民创业,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引导,搞好服务,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领域。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以产权转让、合资、合作、租赁、托管和股份制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资产重组。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技术服务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新、特方向发展,形成企业集群。
八、注重社会公平,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加快发展中促进就业,以创业促就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社会服务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新增城镇就业80万人。
完善企业裁员机制,避免把富余人员集中推向社会。鼓励引导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做好军转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注重分配公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