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省统计局副局长陈波所指的物管是房地产行业的配套设施,属于“大物管”,牵扯到房地产开发成本,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而通常所指的物管是“小物管”,是房地产开发商或其委托他人提供的小区服务,微观到具体的日常生活细节。这二者之间其实是有必然联系的。
采访中,记者深切地感受到,物业投诉量激增的原因涉及到方方面面,主要原因则在一些物业公司不专业,管理水平低下,而目前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又太少,且缺乏操作性,使得有关部门在处理物业投诉时无从下手,导致矛盾积压。
对此,有专家认为,如何变管理为服务,这是开发商对业主的应有之责;对房地产行业而言,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产品,则是政府应该考虑的。尤其在甘肃,更应如此。 物业费用征收之困
在市场经济下,服务也是一种商品,提供服务意味着就要获得报酬。物业管理费用征收,是甘肃房地产业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
一般情况下,甘肃带电梯的小高层、高层住宅,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都在1.5元左右,一般100平方米的住宅,年物管费至少在2000元以上,天长日久,这也是一笔不轻的负担。而普通住宅,每平方米每月在0.3元至0.6元之间,相差悬殊。究其原因,问题在电梯上,电梯的耗电、维护费用都由业主承担。这可以说得过去,但维修基金交纳却有值得商榷之处。
据了解,国家建设部、财政部颁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纳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至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但同时也明确规定,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收入。
目前的情况是,兰州市并没有明确的相关实施细则,房地产开发商也没有一家按规定将这部分基金存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说还游离于国家政策管理之外。
在某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梁先生认为,维修基金和物业费有重复收取之嫌,业主上缴了物业费,物管公司就应承担运营、维护的成本,这也有利于促进地产业的良性发展。
“问题不在谁缴、缴了多少,这对整个行业来说不公平。甘肃房地产业利润总额出现负值,不是靠多收物管费就能弥补的,只是大多数人经营得不理想。当然,这与整个市场有关。”兰州某房地产开发商直言。 楼市何时走向春天
看似简单的物管问题,却有着极其复杂的背景和内容。记者就其与甘肃房地产业亏损之间的关系采访省上有关部门时,省建设厅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全行业利润总额出现负值,不代表行业不繁荣,没有发展,整体而言,甘肃房地产市场是健康向上的,尤其是兰州楼市,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火爆现象,估计是赢利的;二是2004年是房地产业的一个特殊年份,建设施工面积大,投资相应也大,一部分投资或许在第二年甚至更长时间内才能收回。“因此,-0.52亿元只能说明透露出了一个信号,反映了甘肃房地产业市场发展情况,并不能说明其他更多的问题。”
记者也注意到,2005年,除过省会兰州以外,其它一些地级市房地产业出现了少有的规模开发的趋势,天水、白银、陇南等城市一批标志性楼盘纷纷亮相。白银西区某企业老总就此认为,这说明二级城市土地交易日趋活跃,人们置业的眼光不再单纯盯向兰州,稳住了一部分市场,同时也可以吸引来白银投资的人长期安家,安心工作,形成了房地产市场资源禀赋的有效流动,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
2005年的甘肃房地产业是否还像2004年一样出现了亏损,目前尚没有权威数字公布。但肯定的是,波涛汹涌的2005年楼市,在宏观调控缰绳束缚之下,已逐渐从疯狂回归理性,在涨幅持续回落的基础上,绝对价格也开始松动。兰州甚至出现了10月份涨幅低于9月份的情况,及至年末岁首,尽管业界依然一片喝彩声,但早有人预言,2006年兰州楼市将涨幅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