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甘肃新闻>>甘肃>>正文 |
甘肃省实施公务员法 七大机关要“入籍”公务员 |
(2006-1-9 14:20:59)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甘肃日报/西部商报 打印本页 |
|
|
各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等七大机关将纳入公务员的管理范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群众团体机关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昨日,我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我省将用三年到五年的时间在全省建立较为完备的法规体系,并规定在国家和省上公务员法有关配套法规出台前,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出台配套法规及政策,原有的法规、规章要认真清理。
今后,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法规文件要与公务员法的规定相统一,不能随意变通,更不能搞“土政策”。
目前,甘肃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正在讨论中。
民主党派加入
在《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其实施范围将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七大机关。
共青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其中,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由参照公务员管理改为纳入公务员管理。但《公务员法》没有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关列入实施范围,只规定这些机关可以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据人事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主要是考虑有利于发挥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独特作用,方便其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但这些机关的实施工作原则上与以上七类机关的实施工作同步进行。
公务员两组成三类别
在公务员队伍的管理上,《公务员法》实施以后,我省将把公务员划分为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两个组成部分,划分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这三个类别。其任用方式也将划分为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这三种任用方式。同时,《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并重,将更加明确公务员考核、惩戒、回避、辞退、定期转任、离职后的从业限制,以及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等方面的要求。 |
|
|
|
|
|
|
|
|
|
|
|
|
|
|
|
|
相 关 新 闻 |
|
相 关 专 题 |
|
|
|
新 闻 评 论 |
请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天水在线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天水在线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天水在线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