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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判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 |
(2005-12-16 11:22:10)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天水日报 郭峰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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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衡量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评判依据。 如何评判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一是要通过合同明确约定。业主、业主大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什么,有什么样的服务内容,达到什么服务标准。当然,服务价格与服务水平必须相对应。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内容不是包罗万象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管理企业未履行,说明服务质量不好;合同未约定,业主单方面期望的服务未进行,不能说明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不好。二是要根据国家《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来衡量。业主、业主大会应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标准》衡量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这个《标准》从住宅小区的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六个方面,规定了具体内容与标准,各类服务标准有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广大业主可以参考衡量。三是要根据物价部门的核定评判。物价部门对每家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有严格的测算、核定和审批。业主、业主大会应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正确评判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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