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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榜出台房企纳税引非议 地产大佬绝地反击 |
(2005-11-17 14:24:02)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 安家 何莉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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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2日,英国青年胡润和往常一样完成了一项工作——一张关于中国财富的排行榜,如同例行公事,每年他都要盘点一次,当然,对于这个榜单的所有争议,他是心知肚明的。
结果将不会出乎他的预料,对于这个榜单,除了众多的噱头、联想外,大众的眼球将集中在榜单的具体名次,例如今年的中国首富是谁?和去年相比,谁被这个榜单所抛弃?谁又暴富突然出现在榜单上如此等等。当然,很多人也观察到这样一种现象并大做文章,今年的这个排行榜,单从行业来看,房地产一如既往地承担着输送中国富翁的责任,尽管房地产富翁的数量已经有所减少。
而在此前,另一张榜单所引起的争论刚刚告一段落——由《中国税务报》公布的中国企业纳税百强榜上,在前300名中没有房地产企业的名字。更往远里说,此后一段不长也不短的日子里,关于房地产暴利的问题一直在充斥坊间。
于是乎,这三个看似无关的东西被有意无意的扯上了因果关系,“暴富——暴利——逃税”这样的逻辑关系成了大众最主流的看法,而有关房地产企业为富不仁等相关内容立刻甚嚣尘上。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佩服这种联想的力量,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它可以影响我们的视听,让所有的问题变得复杂和暧味。两张本无太大关系的榜单,但经过一系列的思维加工,便可以制造一个多月的新闻焦点,观众还以为是挖出了多少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中国富豪榜上,我们只看到房地产在造富;而在纳税企业排行榜上,缺少了房地产企业的名字,我们就立刻手足无措,立刻要将开发商推向道德的“断头台”,连审问的过程也省略了,有点像“文化大革命”,也有点类似欧洲中世纪虔诚的基督徒对异教徒的处决。
在这的后面,都是钱的问题,都是关于这个社会财富的非理性判断问题。
在如何看待房地产上,我们只看到了房价的上涨,只看到了房地产销售的增长,却没有一个横向的比较,甚至不会考虑将房地产放入一个社会大背景下来考量。
所以,我们开始变得愤怒,变得歇斯底里。
仅仅因为,我们被钱所困惑,我们被财富压得喘不过气来,所以,我们无法坚持我们的理性,和我们的判断。(记者 魏晓明)
2005年9月10日,一项名为“纳税百强排行榜”在房地产业一时激起千层浪,这项由《中国税务》杂志发起的纳税排行榜至今已经举办了第五届,由于其纳税数字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提供,其权威性和影响力勿庸置疑。
细心的人发现,在这份500强名单中,房地产作为“国家支柱行业”,竟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挤进前300强,于是,一场关于房地产开发商是“纳税侏儒”还是“纳税良民”的业界大讨论由此展开,而“第一暴利行业”的称号再次被人们翻出来,从而给这场讨论增添了更多“意识形态”类的因素。
都是榜单惹的祸
虽然事件发展至今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但关于房地产企业纳税的争议却并未消停,有关榜单的新问题、新说法一个个浮出水面,情节高潮迭起,各方的态势逐渐硬性与明朗。
事件发展过程中,相关方面大致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之一:某些媒体一边大肆刊例有关地产行业的硬性广告;另一边在榜单公布之后快速做出反应,立即从现象方面对地产行业进行口诛笔伐。新闻的时效性在这部分媒体上体现得尤为彻底,但在没有经过数据调查、实地走访的情况下就开始见谁就谁地“扣帽子”。
之二:税费专家从专业、客观的角度提出了建议,认为任何行业都不可能是100%清白,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税务问题,地产业相对来说“良民”占大多数。在地产行业中,除单纯需要交纳的“税”之外,还有必须交纳的比“税”沉重得多的“费”,部分“税”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合理规避,但是“费”却是一分都逃不掉的……
之三:开发商对此次“榜单事件”也出现了大致不同的回应: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联席总裁潘石屹击鼓鸣冤,高调回应,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大气磅礴,强词抗辩;但在走访的过程中,记者也得到了这样一些“有趣”的业内回答:
——“富不跟官斗,我们不想成为关注的焦点”
——“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到头来还不是要照样买房子”
——“地产行业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争议是存在的,发展是必然的”
……
之四,国家税务总局对外界并没有泄露太多的“内幕”,税务机关的政府官员对于记者的采访要求除委婉地加以拒绝外,言语也是非常低调和保守,任记者如何“敲边鼓”,消息还是被保护得密不透风。不过事情发展到10月10号终于发生了看客期待中富有戏剧色彩的一幕,在潘石屹锲而不舍的坚持下,在红石建外硬梆梆、实打实的数据票据面前,国家税务总局尴尬地承认统计数据“遗漏掉了”红石建外部分的企业所得税,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已向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公司出具了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实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公司的“清白”。但国家税务总局仅以“工作量太大”为由,拒绝更正榜单的排名,引起各界 “想象”无数……
地产大佬绝地反击
(一)执着的潘石屹
“2004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开榜后的第三天,在对房地产行业的声讨一浪高过一浪时,行业榜纳税第三名、北京第二名的红石建外的老总潘石屹第一时间撰写了专稿对此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
观点中主要讲述了四个问题:1)榜单漏掉了红石1.2亿的税额;2)房地产企业未进入榜单的前300强是由于行业分散造成;3)强调改革房地产的税收制度改革;4)呼吁媒体公众客观冷静、实事求是看待本次事件。
《中国税务报》为国家税务总局的机关报,其纳税数字由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提供,权威性和影响力勿庸置疑。潘石屹在文章中声称漏了红石建外1.2税额,究竟谁是谁非?故事该怎样收场?
9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计划司与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在《中国税务报》上公布“2004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其中500强中未曾找到“红石建外”的名次,据榜单有关方面数据显示,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公司的纳税总额仅为1.8亿元人民币,与年初潘石屹宣布SOHO中国的下属公司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公司2004年共纳税3亿人民币相差整整1.2亿!数额差异之悬殊令人愕然。
而在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公司2004年度纳税的公布的纳税明细是:营业税163,848,919.88元;土地增值税22,257,714. 54元;个人所得税18,516,097.78元;城市房地产税392,722.75元;印花税166,331.27元;企业所得税95,671,059.56元;红石建外房地产公司2004年度纳税总额为:300,852,845.78元,超过3亿元!单据齐全,证据确凿。
那1.2亿税额为何就不翼而飞了呢?潘石屹作为事件的受害者在第一时间便“书写状纸、昭示天下”,奔走在各种言论的风口浪尖,坚持不懈地进行税务数据的核实。终于,在2005年10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对红石建外予以“昭雪”,这一天,刚好距“2004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发布之日30天!
(二)一家公司,两种纳税数据
北京金源鸿大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在行业纳税榜公布的不久后,同样发出了声音:“北京金源鸿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以39616万元的纳税额位居总榜第310位,在房地产行业纳税额排名第1位,而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提供的涉税证明上显示,我公司2004年01月01日——2004年12月31日实际缴纳的税款共计:RMB 411,878,348.13元,其中营业税RMB 242,914,152.29元。”
北京金源鸿大房地产公司居于房地产行业纳税排行榜的榜首,按照常理来说,已完全没有制造悬念、招惹是非的必要,除非真的出现了数据上的重大差池。
但是,为什么同一家独立法人公司的纳税情况,上下两级政府监管机关却给出两种“权威”数据,这令人匪夷所思的背后究竟暗藏着什么“玄机”?
一个行业纳税排行榜让房地产及其开发商陷入了空前的公众信任危机,在榜单公布后的一个月内接二连三发生悬疑事件,作为地产行业的又一“代言人”——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没有道理沉默,9月13号,任志强撰文解释了“房地产开发商为什么没有进纳税300强”,从六个方面激辩了这一命题。
任志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什么没进纳税榜300强》一文中,将矛头直指“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 及公众和媒体对房地产企业“纳税道德”的质疑。
他认为,地产行业作为国家的支柱行业,房地产企业近年来一直都是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审查的重点,房地产行业不但不少纳税,并且与其他企业不同的是,房地产企业常常是预先纳税。为什么房地产没有成为中国纳税排行榜的前列,问题出在税制上。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什么没有进纳税300强》一文中,任志强将“非单一生产的重叠税收环节”作为抗辩的第一条:“从开发商委托规划、设计、勘探、地基处理、结构施工、放水、外装、幕墙施工、材料采购、设备采购、装修,包括厨具、家具、洁具、空调等产品与半成品采购中,都要在每个环节有任意委托单位的利润与税收,并在不同企业纳税。”结合中国现行税收制度“重流转、轻占有”的特性,房地产产品的生产过程有一个相对很长的周期,在这个周期中产品每流转一次,都要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税费,很多税费在缴纳过程中都存在严重的重叠缴纳的现象。甚至房地产企业在依法完成税收预算计划后,还要为完成税收任务而预先向税务机关交纳众多的税费,可以说房地产企业想规避交纳税收任务的税金更是难上加难。
任志强认为房地产未进纳税榜的第二个原因是在于不动产产品的不可移动性,这种不可移动也造成了纳税的分化,随产品而纳税的特征;可移动产品的生产集中于一地,则不管产品最终在何地销售(境内、境外),随主导生产单位(企业)在生产地纳税。 但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使税收不是随生产单位不变,而是随产品所在地、随产品而改变纳税渠道与纳税关系。
第三点,任志强认为:以国、省、市、区、地划分的税收分配体制造成的强制性分散。目前全国工商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近5万家,每单个企业的从业人员不足30人,每单个企业的利润不足130万元,其原因正在于由于地方纳税利益和工商注册规定(不得成立内资独资公司,不管这个投资人是否是多个股东,新注册的公司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股东),致使大量的项目公司出现。这些公司的注册地不同,纳税关系不同,但办公地点相同,工作人员相同,实际上是一个投资人,一套工作班子,但有多个项目公司的牌子,因此纳税不能合并计算而使纳税数额分散变小。
第四,由于土地供给制度的改变,许多开发商在新的项目招拍挂时,常常用一个完全独立的新注册的公司去办理相关手续。如鸡蛋换粮票的现象已在市场中普通出现,但并未合并纳税关系,而是新增加了纳税单位,就出现一个地产商为多个公司分别纳税的情况。
第五,任志强强调:房地产纳税与利润无关。在单一纳税和生产的企业中,利润与纳税是直接的正相关的比例关系,单一房地产项目的公司的利润与纳税也同样是正相关的比例关系,但在一个投资主体多个项目公司分别纳税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绝大多数为此类情况),则纳税是按公司注册情况分别进行的,利润是按股东权益合并的,但股东分红和股东权益是可以合并的。
最后,任志强提出,房地产业的产业集中度低。中国税收体制决定了单个企业纳税的高低,一是与核算的纳税方式相关;二是与产业的集中度相关,产业集中度越高,单个企业的纳税才越高。在一个集中度极低的产业中是靠企业数量创造税收和利润的,而非单个企业的突出性所表现的。
任志强在文章的末尾还声明:税收500强中没有房地产企业,并不表示房地产企业不纳税,不能反映房地产企业的正常纳税情况,也不能反映房地产企业所做出的社会贡献。富豪榜也好,纳税榜也好,?每个排行榜都有自己的统计方式和技术,公众和传媒不能以是否上榜来作为评价一个企业甚至是一个行业的道德标准。
任志强从税收体制方面分析此次房地产企业为什么会被“2004年度中国纳税排行榜”排斥在300名以外,当然,排在300名以外的除了任志强的华远集团,还有万科。
万科作为现阶段房地产行业无可争议的旗舰,在行业纳税排行榜的位次显然未尽人意,至此,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郁亮向媒体解释了原因,并声称万科纳税应该在“2004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中排名第145位!郁亮认为这不单纯是国家税务总局遗漏问题,而是由于房地产行业的分散导致排行榜对于整个房地产行业纳税排名的计税方法存在问题。
郁亮的观点还包括:房地产企业没有进入500强,一是房地产业的市场集中度不高。万科作为国内最大的房地产商之一,也只占有略高于1%的市场份额。产品地域特色浓重、企业规模较小限制了单个房地产企业的营业收入总额,自然也限制了企业的纳税总额;二是这项排名的计税方法,不能完全体现房地产企业实际的纳税情况。集团型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时,一般都应当地政府要求,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直接向当地税务局申报纳税。如果参加纳税排名,多项目地产企业的总体纳税额无从体现。
万科在全国各地投资生产,尽管万科作为唯一投资人和生产者,但是税收却必须按不同地所注册的公司的纳税申报关系,分别在各地纳税。营业收入可以按会计制度合并,利润可以按会计制度合并,但纳税记录则只能在当地反映和计算,企业合并报表数并不能在任意一地确认纳税记录。一地生产一地纳税,造成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一个主导性生产单位,但多个纳税渠道,最终税收统计分散于产品生产地而无法集中。
“例如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项下的税额仅为万科在深圳总部的纳税额,而不是万科集团总体的纳税额。事实上,万科集团2004年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已达到8.02亿元,在全国纳税500强中相当于第145位。”
打架的和起哄的
任何事件要发生,免不了三方势力:对垒双方,站在旁边去向与立场难明的旁观及评论者,最后加上姗姗来迟的“官府”;而事件之所以能够成为事件,最关键的就是这些旁观者同样肩负着传播者的功能,更何况现在是一些经过专业培训的媒体呢?而另一种势力——与房地产开发集团交恶已久的普通民众,在媒体的报道面前,自然也是选择了选择性挑选资料了;加之应该是最后赶来的“官府”,本身就是“交战”的一方,情势自然更“好看”了。
媒体:我“炒”,故我在
此次“榜单事件”与“房产预售制度风波”,部分媒体在立场上几乎一致,文风仍然坚决,打击力度依然彻头彻尾,只是“金融专家”摇身一变成了“税务专家”,制造了许多名词,发泄了许多情绪,炒作了不少概念,倒扣了不少帽子,如此而已。
或许有人会问,媒体的此般用意何在?
一、 情绪化
新闻的报道选题更多的应是精英团队的思维定式,同时满足公众的集体情绪。在地产新闻报道中,开发商与公众本不是对立的。但是,一旦房地产行业出现政策或信任危机的时候,公众的声音就会在媒体上放大。“公众舆论在这种情形下发出的声音不是来自他们对事件的冷静思考及他们对真相的知识和事实的掌握,而完全是被媒体情绪化的报道给煽动起来的。”
新闻评论情绪化的另一个原因是对偶然事件做出简单判断的误导,加上情绪化的大肆渲染,使人以为,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偷税漏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从而得出“财富巨人,纳税侏儒”的结论。
二、 炒作
“惊爆:房地产企业没有一家进入‘2004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前300名!”这让媒体似乎找到了房地产企业的又一大“罪状”,当然,这个热闹使一些惟恐天下不乱的记者深觉不容错过。在媒体铺天盖地的口诛笔伐下,开发商一时之间成为了千夫所指的对象。
长江日报评论员廖保平曾疾呼:“女人常常骂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现在开发商的遭遇有点像男人——‘开发商没有一个是好东西’。”这句话的动机不便深究,但结果是这篇并没有多少数据的文章却让不少专业主流媒体纷纷转载、分析,搬动了不少地产大腕争议、辩护,可以当成一张无关大局的秀来观赏,无所谓谁对谁错,总之,廖保平的名字深深地烙在不少人的心中。
某些房地产记者已经习惯宣扬个人立场,谙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真理,毕竟中国现阶段存在很多的对房子不满意的业主、期待房价下降的持币购房者、买不起房子的社会人,这部分人的数量不知是房地产开发商数量的多少倍,当然,摆明立场也就获得了这部分强大数量人群的支持,可能某天撰写一篇“战书”就会让其像某个“超级女生”一样在地产界给红了起来。
公众:我妖魔,你奈何?
上海师大的一位心理学家曾对公众妖魔化开发商有过解释:房地产是暴利行业之首,中国人惯于见钱眼红,萌生仇富心理,也导致房地产行业风波迭起。
近年来,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仇视逐渐蔓延,特别是当政策抑制房价时、当房地产企业出现运营问题时,在一些媒体情绪化的引导下,这种对立表现地尤为明显。“2004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无意中充当了这么一个导火索的作用。
为什么中国购房人与开发商成为仇人?为什么公众对媒体情绪化的观点缺乏免疫力而执意将开发商妖魔化?为什么“2004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单单在房地产行业掀起如此之大的风波?
归纳成三点:
一、关键是购房者作为弱势群体,在开发商追逐利润和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过程中,他们的利益已经逐步被边缘化了。当今天,他们在宏观调控中看到了“居者有其屋”的希望时,他们自然就要奋起抗争了,于是原先隐藏着的不满和仇视,就一下子凸现了出来。
二、“因为房价太贵了。”开发商不讨人喜欢,并不完全是因为开发商巧舌如簧,把黑的说成白的,把死的说成活的。因为房价太贵,我买不起,所以我就痛恨造房子的人,妖魔化他。
三、“2004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之所以在房地产行业引起躁动,不单是房地产企业仅一家进入500强,更关键是在于房地产企业被“财富巨人“的帽子加冕,比如纺织业的纳税情况就鲜有媒体分析、公众问津之现象。
这样看来,开发商因为被一个“纳税百强排行榜”弄得声名狼籍、人人喊打确实是有点冤。显然,如此妖魔化开发商是一根筋的思维,或者说,妖魔化是一种很情绪化的东西,有时候是“不假思索”的。
让地产简单和谐起来吧
一个看似简单的事情,却引发了一场争持不休的论证——这样的事情,在中国房地产已经上演了不知多少幕,当这样的闹剧谢幕时,或许我们唯一能够做的,是让我们不要成为其中的主要角色,甚至狂热的观众。
房地产的问题是一个简单问题,只不过在很多时候,我们在将它复杂化——和许多问题一样,复杂化的背后,是我们对于未来的无助,以及对于真相的无动于衷。
所以,批评、仇恨甚至歇斯底里都是我们的正确表达,作为媒体,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这个问题变得简单,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本不该有那么多不必要的复杂的事情存在,如此而已。
这就是《安家》关于房地产的一贯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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