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当我们看到“工业——富民之要”、“工业——强市之基”这些稔熟的词汇时,却并不了解中国和当地工业兴起的艰难历程。回味这些业已过去的历史,对当今社会生活还有什么提示与启发吗?我不敢有此奢想,但总想在回顾中有所品味。
民国秦州商事之四
重振旗鼓

民国六年(1917年)夏,哈锐在返乡途中,又遇胡、王二人返渝,便商定由胡、王二人再度深入重庆火柴厂详细了解生产管理诸环节,并物色聘用四川技工,自己先回天水做筹款等准备工作。至9月,回归故里的哈锐未曾歇息,便忙于筹集资金、选址建厂,招募技术工人的活动。因有满清翰林之衔,为官时又抵制豪强,赈济贫民,操守廉洁,颇著政绩,在家乡久著声誉,众望所归。筹备工作进展顺利,赢得了以张仲武为首的商贾富户的鼎力支持。至民国七年(1918年)底,募得白银32000两,640股(每股50两),仅张仲武一人投资过半。先后购置福林巷(现合作巷)黄家菸房作厂址;选定小陇山林区党家川设立山厂,就地加工梗子、盒片;甘泉寺元店建中转站外厂(因林区交通不便,用骡马将山场生产的梗子驮到外厂,再用胶轮大车运到总厂加工成品)。又购得骡马百头,交轮车十余辆组成运输队,转运山货原料,并派人去四川置办生产工具。
民国八年(1919年)3月,春风送暖,逐事齐备,当即召开了第一届股东会,选张仲武为董事长,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由董事长任命哈锐为经理,胡中林为副经理,王鼎三为监理。并依法报请渭川道行政公署立案注册,以“雄鸡”为产品商标。天水第一家工厂——“炳兴火柴股份有限公司”,在市民惊喜的眼神和鞭炮的轰鸣声中,正式挂牌成立了。它开创了天水民营股分制企业的先河。是全省继1910年官绅合办的“兰州光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之后的第二家火柴厂。(■庞瑞琳 韩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