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天水师范学院
更名为天水师范大学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水师范学院更名为天水师范大学的函》(教发函〔2025〕272号)精神,即日起将天水师范学院更名为天水师范大学,同时撤销天水师范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水师范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省政府举办,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研究生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7000人。
二、天水师范大学业务归口省教育厅管理,经费投入由省级财政参照省内本科院校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保障。
三、省教育厅要加强对天水师范大学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围绕强化师范教育,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要在科研项目申报、专业人才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天水市要将学校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五、天水师范大学要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师范教育办学定位,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强化师范类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努力建设区域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天水师范学院更名为天水师范大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