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自觉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积极巩固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担当作为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定期不定期向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汇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情况,重大事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第一时间请示报告,2023年度市领导在审计报告上作出批示8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经责联席会议办公室严格按照领导指示批示抓好落实,同时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三个必须”。全市审计机关严格按照审计体制改革新要求,做到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必须提交审计委员会审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调整必须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审计结果报告必须报送审计委员会领导审阅。2023年八届市委审计委员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增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向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报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15份。
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发挥联席会议作用。2023年7月27日,我市召开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讨论修订了《天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天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根据实际调整了成员单位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职责,完善了制度、机制,确保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有序运行。2024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度天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报了2023年度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审议了《2024年度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并提请八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四是依法忠实履职,扎实开展经责审计。2023年度已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9项,离任经济事项交接19项。通过审计,共发现问题228个,其中:主要领导干部应负直接责任的问题22个,应负领导责任的问题146个,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53个,与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无紧密关系的问题7个。查出问题金额43503万元,上缴财政124.07万元,收回资金937.15万元,退还资金18.06万元。审计针对存在的问题共提出审计建议64条,被审计单位全部采纳。通过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各项机制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新闻来源:天水市审计局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