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党内民主 严把代表质量
天水市扎实开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决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将于2012年4月召开,这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省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不断开创我省改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做好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是开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确保大会圆满成功至关重要。按照省委要求,我市把选好党代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代表条件,扩大党内民主,坚持好中选优,严肃纪律要求,扎实开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

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去年12月初,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部署会后,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天水市推选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主要领导对推选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在代表推选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代表推选任务,为省委、市委和全市党员、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12月中旬,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市代表名额分配、人选条件、构成比例以及工作程序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各县区、各单位党组织按照市委要求,坚持代表条件,注重结构比例,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舆论宣传,认真开展代表推选工作。

坚持标准,确保代表质量。在代表推选工作中,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突出政治先进性和党员代表性,高标准、高质量推选出我市出席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在人选条件上,注重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作风优良、工作业绩突出、议事能力较强、党员群众公认的党员推选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确保代表的政治先进性。在结构组成上,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比例和妇女代表比例有所上升,少数民族代表比例按有关规定予以保证。在代表人选分布上,做到统筹考虑,尽可能覆盖经济、科技、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市、县、乡镇和街道社区等各个层次,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各个方面,并注重推荐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先进模范党员作为代表人选,使代表的分布更加科学合理,更具广泛性。

严格程序,发扬党内民主。在推选过程中,坚持好中选优,严格按照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大会选举等5个主要环节进行,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把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于代表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使代表的产生真正体现全市广大党员的意愿。各县区、各单位党组织认真执行《党章》和选举工作有关规定,广泛宣传,层层动员,提名推荐工作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广泛发扬民主,多方听取意见,提名产生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在对推荐人选组织考察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了我市出席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进一步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市委召开全委会,以无记名差额圈选票决确定了出席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省委审批、市委常委会议研究,2月22日,市委常委会议主持召开了全市党员代表会议,通过分团差额预选和大会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41名我市出席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严肃纪律,保证风清气正。坚持把严肃纪律贯穿代表推选工作全过程,注意把去年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党代表选举工作中,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格按照省委提出的代表条件和规定的代表产生程序进行,坚决防止拉票贿选等问题发生,为代表推选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