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天网” 追逃犯
——全市公安机关“清网行动”侧记
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三个月以来,我市全警动员,参战民警摸清逃犯底册,制定详细抓捕方案,张贴《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发放《限令投案自首规劝书》和《承诺书》,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措施,,截止8月31日全市共抓捕逃犯118名,占总任务的32.15%,行动中追逃民警秉着一个共同的信念,要给受害者和家属一个交待,要还法律于公平正义, 不畏路途遥远、条件艰苦,奔赴千里迢迢之外的茫茫戈壁、天山脚下,在完成其他工作的同时不辞辛劳,多次给逃犯家属做思想工作,利用信息技术,网上寻找逃犯信息。下面,笔者通过几名追逃民警的亲身经历,向大家展示这三个月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在这次“清网行动”中的点点滴滴。
远赴新疆擒获2名潜逃18年和20年命案嫌疑人
我叫令强,武山县公安局纪检书记,今年8月在网上获取两名潜逃18年和20年的命案逃犯藏匿在新疆的信息后,我带领两个抓捕小组远赴新疆将两名嫌疑人成功捕获。
8月15日我和抓捕小组的其他2名民警在乘坐了30个小时的火车后到达新疆乌鲁木齐市与先期到达的其他2名同志会合,此时的新疆,正是流火的季节,酷热难耐。我们按事先分好的组,由我带领民警车增强前往哈什市莎车县抓捕逃犯颜某某,其他三名民警奔赴石河子市抓捕韩某某。我和小车坐了30个小时的火车后从乌鲁木齐市到达了哈什市,由于哈什地区刚刚发生过暴力袭击派出所事件,当地治安形势非常严峻,街上有武装巡逻的民警,街面上也很难见到一个汉族人,治安巡防员也是手提榔头在街头巡防。从哈什市市区改乘3个小时的汽车到达莎车县后,我们在街上的一家面馆吃了碗拉面,找了一家小旅店稍适休息,决定先去颜某某工作过的沙场看看,到了沙场后得知颜某某与他人接触较少已离开沙场,去向一时还无人知道。这让我们不免感到有些失望,就在这时沙场老板向我们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颜某某可能在附近的一个预制厂做工,这家厂的老板姓唐,但具体是哪家厂他也说不上,虽然线索不太清晰,但我们也不能轻易放弃,这时已是晚上8时,当地同行告诉我们,由于近期刚发生过暴力袭击派出所事件,当地的汉民很少外出,他们告诫我们除非万不得已,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外出,以免发生意外。可案情不容我们等待,我们决定第二天对当地的45家预制厂进行排摸,很幸运的是通过查找只有一家预制厂的老板姓唐,我们决定以登记暂住人口为名进行秘密查找,这个厂共有工人560名,我们第一天共排摸了120名,没有要找的颜某某,晚上回到旅馆,因为天气炎热加之蚊子叮咬,我和小车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商量着如果明天找不到颜某某,就去其他的44家预制厂再找。排摸到第二天中午,另一抓捕小组打来电话说通过三天的摸排守候,逃亡20年的命案嫌疑人韩某某已被他们在石河子市成功抓获,这个电话让我们又喜又忧,喜的是一名嫌疑人已被抓获,忧的是我和小车这边还没有战果。下午,一名相貌与颜某某相似的工人前来登记暂住人口,我们按捺住心中的激动,通过进一步询问,此人姓名与我们要找的颜某某一样,是甘肃人,我俩在仔细观察确认此人就是颜某某无误后,告诉他我们是武山来的民警,一时惊呆了的颜某某说:“你们终于来了,我跑了这18年还是白跑了,你们来了我也解脱了。”经我们审讯,颜某某对他于1993年8月11日将受害人捅伤后(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潜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他这18年曾逃亡去过山西、陕西,于10年前来到新疆,并与一四川籍女子结婚,还育有一子。8月24日,我们将韩某某和颜某某从新疆顺利押解回武山。
顺藤摸瓜擒逃犯
我叫丁毅,秦州公安分局大城派出所副所长,8月13日利用巡逻获得线索抓获杭州市公安局上网逃犯张某。
8月13日13时,我和所长任启彦、民警郑东红在步行街巡逻盘查,并细心盘查各类可疑人员。当巡逻到秦州区步行街东口时,发现一名男子行踪可疑,上前盘查,经核对身份信息,发现该男子系前科人员,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较多,遂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盘问。在对其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我们拿出大量上网逃犯照片让其辨认,该男子在此过程中认出清水籍上网逃犯张某,并提供了其刚从外地归来的重要线索。经详细核实、周密部署,所里安排让我和郑东红带领民警立即驱车前往清水县城,在张某可能落脚的几个地点蹲点守候。晚上21时许,一名骑150型摩托车,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出现在我们视线中,该男子身高相貌均与逃犯张某相符,且发现该男子臂部纹身与掌握线索一致,我们想将其控制,但狡猾的张某警觉地发现几个陌生人要靠近他,立刻骑车离去。我们认真分析,认为安排是周密的,张某一定会来,要大家注意隐蔽,耐心等待。23时许,我发现一男子在对面利用汽车作掩体正在偷偷地观察我们,在确认是刚才出现的骑车男子后,我们迅速包抄上前将其抓获。
经核实,该男子确为杭州市公安局上网逃犯张某,后经讯问,破获积隐案3起。
信念支持让我们完成使命
我叫吴新民,甘谷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队长,8月19日我带队将潜逃5年、辗转潜逃5省的命案逃犯苟某某从山东省临清市押解回来。
2006年9月11日,我县新兴镇发生一起命案,该镇村民苟某某因琐事与王海龙等人发生争执,苟在追打时用菜刀将王海龙砍伤,后因伤势过重,王海龙不幸身亡。听到王海龙的死讯,苟某某连夜潜逃。2006年10月19日,甘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批准逮捕,同日,甘谷县公安局将苟某某列为上网逃犯。五年来,死者王海龙家属一直要求公安机关缉拿凶手,依法严惩,苟某某亲戚则多次到甘谷县委、县政府上访,并在网上发帖,宣称苟是被冤枉的,营造舆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苟某某一直未到案,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遇到了极大压力。
为了完成捍卫法律尊严的神圣使命,兑现我们给受害者家属的承诺,五年来,我们始终没有放弃追捕苟某某,多次组织警力赴新疆、四川、云南和我省岷县、漳县等地抓捕,但由于苟某某隐姓埋名,并采取一些反侦查措施,抓捕行动多次扑空。今年夏季“百日利剑”行动中,我们利用网上信息系统,分析确定苟某某可能藏匿在山东省临清市,我迅速带队赶赴山东,在市公安局和山东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8月16日将苟某某成功抓获,经审讯苟某某对他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真诚+法律 民警让他们结束逃亡之路
高晓科,秦州公安分局西关派出所治安民警,在其劝说下,躲藏在兰州市的在逃犯罪嫌疑人马某投案自首。
“高警官,我带着儿子来自首了”,2011年7月16日逃犯马某的父亲带着儿子来到西关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1年1月27日20时许,马某在秦州区自由路一麻将馆内与邓利军发生纠纷,马某纠集两名男子将邓利军殴打致伤,经法医学鉴定邓利军的伤情属轻伤。“清网行动”开始以来,民警高晓科将西关辖区历年来的上网逃犯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归类,摸清其活动轨迹和家庭成员情况,和社区民警协作配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前往在逃犯罪嫌疑人马某家中给家属做规劝感化工作。发放《限令投案自首规劝书》和《承诺书》,讲清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详细解答犯罪嫌疑人家属提出的种种疑问,打消了马某家人的思想顾虑,马某的父亲在民警高晓科的真诚劝说和法律的震慑下,终于带着儿子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据悉,自“清网行动”开始以来,为使网上追逃“清网行动”和“百日利剑”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巩固和扩大战果,在西关派出所民警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先后成功规劝马某、戴某、罗某某、赵某某四名逃犯向公安机关投案,成为我市公安机关追逃工作的一大亮点。
我们向奋战在追逃第一线的民警表示敬意的同时,也告诫还奔波在逃亡之路上的嫌疑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是投案自首的最好时机,给自己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也还自己的亲戚朋友以平静的生活,给法律一个公正,去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一切责任。